“你怕是脑子有问题!”
典韦的鄙视让张辽愕然的瞪大了眼睛,“什么啊?要说脑子的话,在场我可能比不过其他的任何人,但总归比你好一些吧?”
典韦一巴掌拍在他脑门儿上:“主公都说了,俺不是笨,俺只是懂得少!但至少这件事情俺清楚,咱这儿都是步兵,人家是骑兵。就算现在他们首领在我们手上,人家想跑你还能追的上?两条腿儿你还想跑赢四条腿儿啊?”
“我不就那么一说嘛”张辽讪讪的一笑。
第一次打仗,虽然过程有些曲折,但终归是一场胜仗,这孩子有些飘了。
程昱笑道:“不错,那四万余骑兵咱们就别想了,人家想跑咱也追不上。而且,让他们离开,比杀了他们,对咱们更有利。”
张辽好奇道:“为什么?他们活着,不是应该对我们威胁更大吗?”
“主公有言:凡事都要看情况。视情况而定之计策,方是上上之选!”程昱说道,“目前的情况是,鲜卑内斗时因为我方的威胁,所以不得不暂时联合起来攻伐。但是仅从赫连冲率军奔袭,而鲜卑大部队还在后方这一点看,就知道他们这个短暂的联合实际上也极为不稳固。”
“咱们现在是鲜卑的大敌,连续打散了三个部落之后,鲜卑已经对我们恨之入骨。这个时候,他们三个之中的任何一个,只要灭了我们,都能够在鲜卑之中赚取极大的声望!就如同主公扫灭鲜卑,如今天下传颂是一个道理。单单只是这一点,他们就要争!”
“而赫连冲现在被俘,这四万多人都是赫连冲的直属部落之人,是绝对忠心于赫连冲的。他们回去之后,必定不会听从那娄丹和悉罗奥的号令,反而会要求他俩加速行军,早点儿打败我们,好救出赫连冲。但是那娄丹和悉罗奥会这么听话吗?会为了赫连冲这么卖命吗?显然是不会的!”
“这样一支军队混在鲜卑的队伍里,那就是一根巨大的搅屎棍。有时候,敌军比自己手下的兵还要好用,就是这个道理!”
程昱说完,众人都懂了他的意思。
高顺点头:“我这就去安排,老典,带上赫连冲,我们走。”
按照程昱的说法,当着虎跳峡外面没进去的那些鲜卑骑兵的面,将昏倒的赫连冲给他们看了一下,然后找了几个会鲜卑语的士兵,高声告诉他们,赫连冲会暂时在云中郡做客!
鲜卑骑兵们又惊又怒,但却也无奈的很。对方在山上,他们全都是骑兵,无法冲上去救出赫连冲。
峡谷也被火焰阻挡,里面的兄弟同样救不出来。最终,在赫连冲的弟弟赫连恒的带领下,四万余人回身走了。
他们接下来的日子可能会很难过,因为身上的食物只够一天所需,而如果要和鲜卑大部队汇合,则至少需要四五天时间。
当然,这段时间该怎么度过,显然不是高顺等人需要操心的。
回到云中郡后,已经是第三天了。
不管是鲜卑俘虏c还是己方的士兵都有伤员,特别是在峡谷中被火烧的那群鲜卑骑兵,死了一千多人,还有四千多人几乎个个带伤,只是轻重不一。
要不是虎跳峡距离清湖城不远,两天时间还不一定能赶到。
但这一战的收获是巨大的,不仅俘虏了赫连冲,鲜卑俘虏加起来也有将近六千多人。
最关键的是,缴获战马超过五千匹!
而己方只付出了八百多人的代价,此战可谓是大胜!
当然,除开程昱和典韦之外,高顺c荀攸c张辽三人都不怎么高兴。
高顺是因为荀攸乱来,导致不该死的士兵无妄惨死。
而荀攸和张辽则是有些气馁,原本计划的好好的,结果却出现了这么多的变数。要不是高顺有所准备,加上程昱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