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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丁越凡升好炉火,把妹妹的鞋子和宋爷爷的鞋子放到火炉旁边,这样他们起床后鞋子不至于冰脚。特别是妹妹,汗脚,鞋子总是潮湿的。

    丁越凡看看墙上的电子挂钟,清晨七点三十五分,妹妹他们起床要到八点半左右。他提上大口保温瓶准备去买早餐了。这可是多年来第一次这么奢侈。因为他有钱了。

    丁越凡的羽绒服里面的衣兜有四个,两个是原先就有的,两个是他自己缝的。衣兜很大,可以装下四个大馒头或者十几个包子。

    他把这九千块钱分开放到两个大衣兜里,拉好拉链,一点也看不出他身上有这么钱。他的裤子口袋里,还有二三十块钱的零钱,这是他日常过日子的,可惜只有这么多。其他的钱,都存放在银行里。现在他在银行只有一千多块钱存款,这可是妹妹的学费和平时生活的钱。这九千块钱对于他来说,绝对是巨款了,这要刷多少盘子,给就餐的的客人送多少次酒菜,扫多少地才能赚来啊。他从那些百元大钞中抽出一张来,今天要给小妹和宋爷爷买点好吃的早餐。

    丁越凡出门前,又取过一条妹妹小时候当被子盖的小绒毯,夹在腋下。

    全封闭的超级玻璃钢顶层大棚里,是附近几个社区各色早点和小吃的大排档。距离丁越凡居住的地方大约有三公里,现在这点路程对于丁越凡就是小菜。他看到路上行人没有几个,放开脚步跑了起来。

    没人注意到他,就算看到他在跑步,也和平常人没有什么太大的区别,只是,那速度看上去似乎很慢,实际是眨眼的功夫,丁越凡就成了一个小黑点,脱离了看到他的人的视线。

    两分钟后,丁越凡脸不红,气不喘地掀开早点大棚区那厚厚的棉布帘子,他看到,外面行人都没有几个,可是这里吃早点和小吃的人还是很多。座位几乎都坐满了。不过他是不知道,要是天气好的话,这里真是人山人海,每个摊位前都排着长长的队列。

    他先是在卖豆腐脑的摊位前,买了一碗,又买了两个火烧,两根油条,美美地吃了一顿,这可是他好久都想吃到早点呢。他算了算,一共花了五块钱,这可是他以前连想都不敢想的。

    吃完以后,他又买了两碗豆腐脑,让老板多加了些麻酱汁,妹妹最喜欢吃这样的豆腐脑了。又买了三个肉夹馍,据老板说,这是正宗的陕西肉夹馍,每个才五块钱。丁越凡想了想,又买了两个茶叶蛋。妹妹和宋爷爷都要补充一些营养了。算下来,一共花了二十六块钱。这一顿早餐,就花掉他们兄妹半个月的馒头钱。

    不过,有钱了,就是要任性一次。可是,丁越凡自己还是舍不得吃肉夹馍。他把塑料袋中的肉夹馍和茶鸡蛋包裹在小绒毯里,手里提着保温瓶。用了不到三分钟就回到了家里。看看墙上的电子钟表,刚刚八点。妹妹和宋爷爷还没有起床。可是他的神识已经看到宋爷爷躺在床上睁着双眼在锻炼自己的右手呢。

    丁越凡看到外面小雪已经开始渐渐地变成了小雪粒,就冲着妹妹喊道:“小懒虫,起床了,你看看我给你买来早点了。再不起床可都凉了,真香啊,豆腐脑c肉夹馍还有茶鸡蛋,我和宋爷爷开吃啦。”

    “真的,不是骗我吧?”小馋猫听到有好吃的,立刻精神了。接着布帘子后面探出一个小脑袋:“你给我看看,要是真的,我就起床。”

    不说丁越凡一家其乐融融开始享受第一次这么奢侈的早餐,在外面飞舞的雪花里,一个身穿大红羽绒服的小姑娘在手拿望远镜观察着丁越凡的家里。虽然她什么都看不见,可她还是在看。

    这就是去而复返的柳家大小姐柳春玉。

    这个时候,他身后的六名明显是保镖的青年人也不敢再在心里嘲笑自己的大小姐了。丁越凡急速回家时那非人的行走速度,他们就是加起来也赶不上人家的一小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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