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过得非常快,开学两天很快过去,王小仙根本不是来学校念书,只是为了找到玉玺一角,跟林曦熟悉校园之后,迅速和几个室友混在一起。
不得不说,物以类聚,人以群分,这种对大长腿痴迷的人,肯定趣味相投。
校园里,白天学生太多,阳气很重,根本看不到重要的东西。
每天夜里,王小仙都会在校园闲逛,想看看有没有什么特殊的地方。
可是,这两天时间,大都被虐狗了,虐了这只单身汪。
林荫下,成群结队的情侣,经历了漫长的假期后,如同时隔三秋,甜蜜温馨的搂在一起,互相亲吻,时不时还能发出轻嗯声。
直到第三天,终于开始上课,可以满足王小仙对大长腿的好奇心。
离开宿舍时,本想将小兔子扔在宿舍,哪知道这家伙一点儿不安分,竟偷偷摸摸的跟在后面,一路跟到了教室。
走进教学楼,走廊上轰然一片,只因他跟林曦走在一起,所有人都在起哄,都在猜想这是不是林曦的男朋友。
甚至,有女生也在跟着喧哗,“这就是林曦的男朋友?怎么长成这样,真是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
“是啊,林曦那么漂亮,多少男生心中的女神,多少女生看到都自惭形秽,哪知道找个这样的男朋友!”
“哎,可惜了阿!”
林曦脸色变了,变得有些冰冷,扫了这群人一眼。
顿时,所有的声音戛然而止。
“咦,你们看,那小子身后竟还跟着一只小兔子!”
小兔子一听,自然开始了表演秀。
小爪子冲这群漂亮女孩挥了挥手,仿佛大明星见到粉丝,还露着两颗长长的兔牙,咧嘴一笑。
我
王小仙愣住了,想自己道法高深,阎王见了都要抖一抖的人物,竟不如小兔子受欢迎。
走入教室的刹那,动静不比楼道里小,尤其是一些漂亮女孩,火辣的装扮将小兔子抱在怀里,翻来覆去的看个不停。
胖子有些鄙夷的盯着小兔子,“哎,小仙,想你也是咱们第一校花的男朋友,怎么你的风头,还比不上一直小兔子?”
王小仙眼前一黑,额头黑线直冒。
不得不说,这死兔子真他娘的抢风头。
真不知道,要是告诉这些人,这兔子是一只妖,她们会有怎样的想法。
到教室坐下之后,小兔子上蹿下跳,一会儿到这个怀里磨蹭,一会儿又跑到另一个脸上去摸一把,鬼精鬼精的。
至于它在想些什么,王小仙自然清楚。
这家伙,根本不是省油的灯,一直公兔子,这些年不断吸收魂力,早已经有了人的意识,除了形态之外,跟常人差不了多少。
心思嘛,更是有些色色的。
对此,他也不管,反正也跟自己没关系。
要是有一天,这家伙敢跑到自己的女人怀里去揩油,非把它皮都扒了不可!
坐在教室里,王小仙根本没有心思上课,哪怕有林曦这样的大校花坐在跟前,还是不停的到处打望。
这些妮子,一个比一个穿的少,大热的天儿,有穿齐臀小短裙的,也有穿着低胸装的,反正各式各样的都有。在这群美女中,他终于找到了跟照片上差不多的类型,可看了一会儿之后,终于还是觉得腻了。
“哎,看来这种女人,还是那种会看腻的!”
他低沉的叹了口气。
一旁,林曦心里很不是滋味,王小仙的动作她看的清清楚楚,女孩子那点儿小心思,自然显露出来。
只不过,王小仙根本没有注意。
正当课间休息的时候,一个穿着齐臀小短裙,低胸t恤,浓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