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家在古镇深处的小店,门口放着两只石狮子,不大,看着就像两条泰迪那么大,也么什么精气神,整天蔫头耷拉脑的。台阶上摆放着两盆滴水观音,经过雨水的洗礼,娇艳欲滴。
小店上面挂着一个木制的牌匾,写着四个字:有间酒馆!
雨滴轻轻的砸在地面上,将沿河的石板路冲洗的一尘不染。
细雨中,一个男子举着雨伞脚步的匆匆的向前走,最后停在了有间酒馆的门口。将雨伞收起来放在门边,男子迈步进了酒馆,目光四下逡巡。
酒馆并不大,只有一个小吧台,几张长条形的桌子,以及配套的椅子。
不过酒馆里面的植物倒是不少,挂在屋顶上的吊兰,栽种在花盆里面的各种鲜花,养在缸里面的莲花开的正旺。不时有一条锦鲤露出水面呼吸,闲适而淡然。
转过吧台来到后面,一个二十多岁的青年男子出现在了那里。
男子穿着白衬衫牛仔裤,很干净,面庞很有棱角,看起来有一种隔壁大男孩的帅气。此时男子正在修剪一株玫瑰花,粉色的,开着花,很漂亮。
走进来的男子看到这一幕,推了一下自己的眼镜,开口说道:“我的大爷,这都什么时候了,你还在这里种花。”
年轻男子也不抬头,将一片略微有些干枯的叶子摘下来,拿起放在旁边的水壶给玫瑰花浇了水,然后才抬起头看着来人,淡淡的说道:“你的脸怎么了?挨揍了?”
“我的林大少爷,这不是重点好不好!”来人哭丧着脸,焦急的说道:“你要是在不把歌给我,袁野非杀了我不可。”
看了一眼中年男子,林天笑着说道:“袁野一个快过气的歌手,你这么为她奔波,值得吗?”
“大少爷,咱们别玩了!”男子哭丧着脸:“三年了,我和你签了经纪人合约三年了,你一个字都没写。整天在这个小酒馆里面养花种菜,我没说什么吧?”
“我就求你这一次,一次行不行,袁野真的需要你!”
看了一眼中年男人,林天点了点头:“东西在桌子上,你自己拿去,钱直接打到我的卡上就行了。我没钱了吗?昨天我取钱的时候,就剩二百块了。”
男子看了一眼林天,目光的意思很明显“那不是明摆着的吗?”。
作为林天的经纪人,廖原可以说是劳心劳力,付出了无数心血,但是面前的这位大少爷谁的面子都不给。
三年前,林天横空出世,接来写出了十几首歌曲,每一首歌曲都称霸畅销排行榜。无数歌手蜂拥而至,无数的唱片公司跑到请人,经纪人更是趋之若鹜。
不过林天谁也没答应,直接和廖原签了一份经纪合约,其他的就什么都没做了。
当时廖原差点没高兴疯了,只不过签了约之后,这位就跑到这个古镇买了一个宅子,开了这家有间酒馆。当然,也不做生意,整天种花种菜,过起了半隐居的生活。
作品更是一个都没有,廖原急的够呛,如果不是这位的才华实在是惊人,廖原早就对林天弃之不顾了。
林天摇了摇头,居然没钱了,自己还以为那张卡取之不尽。
作为一个从地球穿越而来的男人,林天真的很喜欢现在的生活。没有压力,闲散,想做什么就做什么。想到前世每天忙成狗,压力堆成山,林天非常非常不想再过那种日子。
这个世界的林天不同,他过这种半隐居的生活,是为了寻找灵感,然后把自己弄抑郁了,然后自杀了,便宜了来自地球的林天。现在的林天是真的喜欢这种状态,这是前世想过过不上的生活。
对于这个对自己三年不离不弃的经纪人,林天还是很有好感的。
在他各种求自己的时候,林天决定给他写一首歌曲,其实也是自己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