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熊火光,染红了秦御辰的脸庞。
在丧尸的嚎叫声中,他没有看到唐轩的身影,他几乎可断定唐轩已葬身于火海之中。
“轩仔!!”
秦御辰嘶喊道。这时汽车产生了二次爆炸,靠得太近的丧尸被炸得四分五裂,但这一切在秦御辰看来,都不重要了。
唐轩死了,这几年来他唯一的一个朋友死了。
他心里有一种说不出的难受,上一次有这种感觉已是好多年前的事了。当时他父亲因过劳而死,不久后母亲抛弃他并选择改嫁,那时候他年仅二十岁,却因此永远失去了自己的双亲。
这几年间,他见过了不少生死离别,可却再也没有过当初父亲离世c母亲离开时的感觉,直至今天唐轩的死!
因为他真的,没有朋友了。
秦御辰结交过不少狐朋狗友,也干过打架斗殴的事情,但只有唐轩和他最好要好,是真正的朋友。但是现在,秦御辰唯一的朋友已经被那一片火海吞噬。
有丧尸向他走了过来,他抬眼看去,见这大街之上,除他以外就只有两种人:死人和活死人。且活死人的数量远远多过死人。
这局势,容不得他为唐轩的死难过,枪里还有子弹,但也不多了,他选择从丧尸数量较少的一方突围。他看到旁边一辆翻到的轿车后备箱里有几根棒球棍,他顺手抽了一根出来,并趁丧尸没有形成合围之时,誓要冲出这片地狱。
他左手握住枪,右手持棒球棍,为了节省子弹,他尽量用棒球棍去砸靠近的自己丧尸的头。不过这棒球棍一棍下去之后,并不能保证可以把丧尸的脑袋打碎。但以秦御辰的臂力,将它们击倒还是不成问题的。
若是左右都有丧尸袭击,他也不吝啬弹药,子弹免费赠送。
因丧尸爆发事件,秦御辰首先得感谢自己这么多年来对枪械的研究,也庆幸自己玩过不少枪支。在这混乱的场面下,能使枪的人自然便有了更多生存的几率,而他手里的“92式”也的确是救了他几次命。
其次是他的心理素质。他从小到大都不是那种养在温室里的花,学生时代还被认定为不良少年,这些年来他也经历了不少风吹雨打,所见所闻远比同龄人更多。大多数人在见到这种不可思议的事情后,第一反应便是惊慌失措,其次就是想到逃命,几乎鲜有反抗。但是秦御辰不一样,他的胆识和勇气让他在经过最初的慌乱后,逐渐开始对丧尸进行反击,哪怕是在逃亡途中,也不会像普通人那样只顾闷头跑路,而是要击倒那些攻击自己的丧尸。
也正因如此,秦御辰可以成为幸运儿,在他目光范围内,所能看到的全部市民都死亡以后,他却活了下来,并且仍在这丧尸大军中寻找生路。当然这还有一个最大的原因使得他能活到现在——丧尸的任何行动都显得很缓慢。
眼下的秦御辰是见到哪条路没有丧尸或者丧尸少一点的,就往哪条路跑。不知不觉中,他跑进了一片自建楼户区,这里面很多低矮的自建楼房,且在修建的时候毫无规划,高矮不一的矗立在地面,楼与楼之间的距离非常窄。不过这样也有好处,那便是丧尸不可能在同一时间全部涌进来,便于躲避,但这也面临一个弊端,逃生时可选择的路向也很少。
这里面没有任何生气,有可能是人都逃走了,也有可能都躲在家里,不过秦御辰更愿意相信是村里的居民都被丧尸给吃掉了,因为他刚一进来就看到地面上到处散落着尸体,一个叠一个,而且没有一具尸体是完整的,地面的血迹大多都未干,时不时的还能看到一截大肠或者小半个肝脏,估计是被那些丧尸吃剩下的。
楼户区里不仅有死尸,还有丧尸,秦御辰遇到不止一个,但都被他干掉了。当他从两栋楼缝间经过时,巷道里突然扑了一只极其肥胖且高大无比的丧尸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