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保姆?
从来没有人类踏足过的山脉?
苍牙角狼正带着林路走在这座山脉的树林里,他骑在苍牙角狼的身上看着周围的景色。
那么现在,自己岂不是第一个踏足这片山脉的人类?就像哥布林发现新大陆一样,感觉自己的名字都可以载入史册了!
啊,不是哥布林,是哥伦布。
林路摸了摸鼻子。
感觉历史老师要哭晕在厕所了
不过,说起历史老师,就想起了其他人。和他一起遇上海难的李莹莹c沈漫绮c徐胜辉c叶海,不知道他们怎么样了?
获救了吗?
还是说,他们也像自己一样,穿越到了这个异界大陆?
开玩笑的。哪有这么巧的事情,五个人一起穿越?又不是在写小说。
林路晃了晃头,将心绪拉回到现实。
无论怎么说,那些事情都已经与他无关了。对于穿越到异界大陆的他来说,这里才是现实。
活下来,才是真正重要的事情。
“所以,你到底要带我去哪里?”林路又一次将视线投在身下的苍牙角狼身上。
苍牙角狼听到了他的声音,它扭头看了林路一眼,给了他一个“不用担心”的眼神,然后继续在森林里迈进。
现在苍牙角狼的移动速度已经降低了很多。自从来到这座山脉之后,它的行走速度就开始变缓,变得谨慎起来。
林路虽然有些不安,但更害怕自己逃走之后遇上其他难以对付的魔物,只能默默趴在苍牙角狼的身体上。
就连苍牙角狼都开始谨慎了,显然这里生活着连它都为之忌惮的存在。
在不知道走了多久之后,苍牙角狼终于带着林路来到了一处隐秘的山洞口。
看着那个漆黑幽深的山洞,林路忽然想起了一个故事。
一个年轻男人因为烹饪手段十分高超,被一只巨狼收为仆人。然后巨狼带着仆人来到一处山洞,交给年轻男人一个至宝。于是年轻男人飞黄通达,成为了异世大陆的主宰,坐拥无数美女。
当然,这个故事是林路临时编的。
从古至今,人类就比较害怕这种黑暗的地方。如果不想些什么转移注意力的话,林路担心自己害怕地叫出声来。
“咕?”
就连小雏看着那个幽深的山洞也开始害怕了,缩到林路的怀里。
苍牙角狼没有在洞口有任何的停留,迈步进入洞穴。
林路感觉到刹那间,自己的视野就黑了一片。洞穴里面伸手不见五指,黑得可怕。即使拥有技能,林路也是什么都看不见。
滴答。
嗯?水滴的声音?
林路清晰地听到水滴落在坚硬岩石上发出的声响,那声音在山洞里悠悠回荡。随着苍牙角狼的前行,水滴声越来越清晰。
听得出来,这个山洞并不像林路之前所呆的那个小山洞那样,仅有一点的空间。这个山洞要比那里空旷得多。
唔?
奇怪。
林路挠了挠头。
虽说听到了水滴的声音,但声音应该距离很远,不至于滴在身上。怎么感觉怀里湿哒哒的?
而且还带着一股奇怪的气味
像是尿骚味。
该不会
林路将怀里的小雏提了起来。
滴答滴答滴答。
数不清的水珠从小雏的身上滴落到他的怀里。
小雏它身上哪来这么多水
林路不敢想下去了。
不会吧?天哪噜!tf?哈利路亚!
虽然林路听说过“吓尿”一词,但他从未想过有一天自己会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