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护士姐姐给我包扎好,天已经大亮了。
加上脖子上的一道口子,李光华给我划了五道血口子。
要不是我腿脚好,眼疾手快,估计七天后来饭馆吃饭的就是我了。
医院走廊,我走在前面,林清子走在后面。
“林小姐。”
“叫的这么生分?叫我清子。”
林清子玩味的看着我,道:“有什么事儿吗?是不是想谢谢我?”
我挠挠头,尴尬的笑了笑,“清子,要不是你及时出现,我可能真的会死。”
林清子摊手,道:“放心,有我在,我不会让你死的,你死了,我还要和别人签血灵契约,多麻烦?!不过,死就死呗,有什么怕的,我不就是死了吗?不照样在人间行走?如果你真想感谢我啊,好说。”
她诡异的笑了笑,朝着我走了半步,道:“把菜刀扔了,怎么感谢我都好说。”
林清子出落得非常漂亮,俊俏的脸庞,瀑布般的头发,盈盈一握的腰肢,就是这么一个美人儿,笑起来却异常的诡谲阴森。
我赶紧退后几步,警惕的看着她。
林清子撇撇嘴道:“真小气,你的眼睛在你身上也没什么用,还不如给我,这样你也不用被我寄生,我还得到了眼珠子,一举两得,
或许我还能让它发光发热,反正不给我,别人发现了也会被人家抢去,肥水不流外人田,只要你把眼睛给我,你的养老问题喂,你别走啊,好歹人家也救了你,一只眼睛也行啊”
是我多想了,虽然她心地善良,但心性不定,现在还不能跟她推心置腹。
尽管我很感激她。
感激归感激。
我的眼睛归眼睛啊!
“抠门,真抠门”林清子在我身后喋喋不休的跟着。
我岔开话题,问道:“清子,我非常好奇,你每天晚上都出去,去了哪儿啊?”
她思索片刻,耸肩道:“哪儿也去啊,只要是没有我哥的地方就好,具体我去了什么地方,我也忘记了。”
林清子提到她哥,林文竹,
那个大鸟萌妹,我就一阵儿犯怵。
一模一样的身体,性格不同也不奇怪了。
怪的是性别不同
“那你不怕阳光吗?”对于鬼神之说,我知之甚少。
舅舅舅妈是知识分子,我从小在他家长大,根本接触不到这些。
老胡也没跟我说过。
唯一了解鬼神的,就是从九十年代的香港僵尸片上了解到的,尤其是过世的演员林正英。
林清子道:“谁说我怕阳光的?普通的鬼怕阳光,我不怕,我寄生在我的身体里,是不怕阳光的,如果不晒阳光,可能还发霉发臭。”
我惊讶的看着她,道:“你是借尸还魂?”
林清子看傻子一样的看着我,道:“这是我自己的身体,怎么能说是借尸还魂呢?”
我本来还想问她是怎么死的,但这毕竟是人家的伤心事,我就压抑住了好奇心。
“怪不得普通人能看到你。”
恰巧在此时,有个小护士匆匆走过,轻轻的撞了她一下,
并没有像是空气一样穿过去。
林清子没说谎,她是借尸还魂。
林清子陷入了回忆,攥着拳头红着脸道:“十八层地狱,我从那可怕的地方逃出来,或许是老天爷给我的这次机会,让我手刃了我哥,为我姐报仇。”
我在旁边补刀道:“那你为啥躲着你哥?”
林清子狠狠地瞪着我,道:“你丫废话这么多?我能打过他,早就让他魂飞魄散了,还用得着每天晚上出去躲着?”
一副要杀了我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