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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9日星期二上午10点

    艾德曼都-雷斯达-皮尔逊、艾文、贝尔逊-杨、加诺-布鲁克斯、威廉-巴拉伊索、哈勒路-伊顿等人,都是一流的犯罪学专家。很久以前,我对他们没有多花点时间去研究格林家命案一事,感到非常不可思议。因为此案在现代来说,是一宗引人瞩目,而且又万分离奇的案子;在最近的犯罪史上,根本没有发生过类似的案子。当我再次翻阅该案的档案文件以及其他相关资料以后,我深深了解到世人对于此案的经纬及幕后的事实,所知的相当有限。我想,即使是想像力非常丰富的人,也很难填满这不为人知的真相。

    由于欧亚大陆各报对此案长达一个月的连续报道,致使一般人对此案所呈现的表面事实,有了概略的认识。而此粗浅的轮廓,也颇能满足一般人希望了解那些惊人而又不寻常事物的欲望。然而,此悲剧的真实内幕,实非一般人所能想像。

    虽然,我亲眼目睹此案的许多事实,以及许多令人不容置疑的文件,并且决定将此案的真相公开让世人知晓;然而,此刻坐在桌前执笔的我,却有一种如在梦中的感觉。

    关于隐藏在这个令人毛骨悚然的罪行背后,那种狡猾且极度残忍的智慧,凶手巧妙作案的手法,以及诱人误陷错误的心理动机,世人一无所知。而运用科学分析导致破案的理论,以及运用这个理论侦破的一些不寻常且戏剧化的案件事例,也从未有人加以说明。一般人以为此案是警察运用普通的侦案方式破案的,这是由于世人都未注意到这件罪行之所以发生的许多根本原因之故。而警察总部和地方检察处之间似乎存有默契,一致拒绝公布真相。我不知道他们这样做,究竟是担心即使公布也不会有人相信,还是认为此案内含着任何人都不敢言及的可怕事实。

    格林家命案如今已成历史的陈迹了;然而,我们在面对历史的真相时,当有“真理愈辩愈明”的勇气。我想现在应是让世人知晓真相的时候了,而且,我认为破案的荣誉也应归于真正的有功者,所以,我决定全盘托出格林家命案从未公布的内容。

    解开此案谜底,而使这类令人恐怖的报告谱上休止符的人,与警方并无任何关系,在宣布破案的名单中也找不到他的名字。但若无此人及他对犯罪行为独到的推理方式,则凶手的阴谋便可能得逞,因为警方只是以一种独断的办案方式,从犯罪行为的表面证据去着手而已,然而凶手的作案方式,却超乎此种层面。

    经过数星期全力以赴的仔细分析之后,终于查出破案关键的,是社交界一位年轻的贵族,同时也是地方检察官约翰-马卡姆的好友。我无权道出他的真名,不过为了记述方便,就姑且称他为怀勒-班斯吧!他在几年前搬到意大利弗罗伦斯郊外的一栋别墅,无意重返美国,因此,当我请求公开他曾以法庭顾问的身份参与许多案件的侦察时,很快便获得他的首肯。马卡姆也已经退休,目前正过着退隐的生活。除他们两人外,警总凶杀课一位曾参与格林家命案的高级警官,刚毅而有魄力的亚纳斯特-西斯,也因此案结束后,获得一笔意外的遗产,而达成他一生的宿愿,目前在默赫克农场从事威安多特稀有鸡种的养殖工作。由于种种环境的配合,有关格林家惨剧的真相才得以公开。

    至于我参与此案的缘由,我有必要稍作说明;虽然,我用了“参与”二字,但事实上,我只不过是扮演一个被动的旁观者角色而已。有数年的时间,我辞去了父亲的“戴维斯-范-达因律师事务所”的工作,专心担任班斯的私人顾问,负责处理他的法律及财政方面的事务。顺便一提,我与班斯是哈佛大学的同学,同时也是交情匪浅的好朋友。这份工作,十分简单,非但不忙,而且,我还意外地从中得到许多社会及文化方面的知识,真可说是一份惬意的闲职。

    班斯当时34岁,身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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