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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紧紧地搂在手中,久久不愿松开,终于杀死了它。这件事被母亲发现了,她十分吃惊,狠狠地教训了我。

    “虽然我还一点不知道自己到底做了什么坏事,就受到了简直是天地倒转般的怒叱。我很不理解大人们为什么要为这事叱贵我。我还不很懂‘杀’的含义。当然,我做梦也没想到‘杀’是世界上最大的恶事……而且,就是现在,我也实在不理解杀为什么是坏事。因为大家都这么说,我也就只好这样认为。我和大家不一样,我从心里不能理解大家说的事。

    “母亲如此动怒是有道理的。我在很小的时候,就有弄死干净小虫的习惯。和大家一样,母亲认为这是非常坏的习惯。她认为这种恶习不改,渐渐要发展是很不得了的。所以就想趁着还是个不懂事的孩子时,狠狠地教训一顿,让我吃到苦头而不再那么做。

    “我小的时候,是个很喜欢小虫的女孩儿。小虫是个很干净,很可爱的小东西。而且,我一旦感到它可爱就非弄死不可。这同吃美味佳肴不是一样的吗?吃就是爱吧,那么杀不是爱吗?弄死小虫,大人们说是残酷无情的,可是对幼小的我来说,还不懂什么是残酷的。大人们看来是残酷的事,可我认为它是爱的顶点。所以,我和普遍人不一样呀。

    “由于黄毒的事,我知道了在大人的世界里‘杀’是罪大恶极的事。但我并没有因此而停止‘杀’。记得后来,我就背着大人们偷偷地杀。从此,我又爱上了各种各样的小动物,而且,爱得无法忍受就杀掉。就拿那只小花猫来说吧,大约三个月左右,越来越感到它可爱无比,终于到了必须杀掉它才能安心的程度。于是,就格脖子把它杀死了。这是在我十岁的时候。这事要让大人知道就会很麻烦,所以我偷偷地把它理在了庭院的最里边,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出现在大人的面前。我们家的院落很大,院里像个小森林似的,树木十分繁茂,所以谁也不会发现理猫的地方,就连奶奶种田也一点不知道。

    “在我十二岁的时候,第一次杀了人。一个和我同龄的男孩经常到我家来玩,我比爱任何人都爱他,终于爱到了无法忍耐。我和这男孩常在庭院的树木茂密处,模仿着恋爱的事。那时,我已经知道了在大人的世界里,情欲也是一种恶事。所以,为了不让大人知道,就选择了庭院的树丛中。这个男孩每次来玩,我都把他领到庭院里,做恋爱游戏。在多次进行这种事的当中,我感到他实在太可爱了,终于也杀了他。开始我像指小花猫一样掐他的脖子,可对方是个男孩,我输了。后来我就动脑筋,用计策把他推进了庭院的水池里。那时,我家的后庭院有个大水池,其深度足以淹没一个小孩。

    “我看到那男孩消失在水池中央,就坦然自若地回到了屋里。一般来说,这时会后悔的吧?可我一点也不后悔,反而很高兴。我感到了到达爱情至高点的充实感,有一种想要美美地睡一觉的满足感。大人们都很悲痛,认为那男孩是在谁都没看见的情况下自己不慎落入池塘的。我是他的好朋友,谁也没对我产生什么怀疑。

    “这是我第一次杀人。在嫁给大河原以前,我并杀了男孩和青年四个人。当然,随着年龄的增长,杀人在人类社会上是多么严重的犯罪,我也很清楚。但我自身还没有真正弄明白其原因何在,只不过是明白法律和道德就是这样规定的而已。也就是说,只知道杀人是在无论什么样的社会都是受禁止的,以及杀了人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由于对这些处罚的恐惧,如果可能,我不想去杀人。可是,感情高涨的时候,无论如何也控制不住。人们把这种异常的性格似乎叫做神经病,所以.你也认为我是神经病吧。可我自己并不认为这是病态。人类大多数人的性格和习惯就是正确的,而与之相反的极少数人具有的性格就是病态,对于这种看法我还不十分理解。所谓正确到底是什么呢?是由多数人决定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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