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归前言。
不见了爱妻文代踪影的明智小五郎的狼狈是理所当然的。再有名的侦探也是人。有对侯也会失策,也会狼狈。只是他的优秀之处,就在于不会让精神上的打击缠绕太久。即使失策了,最终他还是会挽回失利局面,保持充足的智力和活动能力。对于这样的人物来说,失策也非失策,狼狈亦非狼狈。
他在现场附近转了一圈,想要抓到某些线索,但当他明白没有希望之后,就借用附近商店的电话,把事情的原委急报到K警察署的搜查总部。正好警视厅的恒川警部也在,于是得以拜托他进行充分的部署。
然后他的心情稍微平静了一点,顺便来到前面提到过的六区派出所,不走运的是,和“人豹”接触过的那位英俊的警察,正好刚刚和别人换了班,明智也就无从听说患羊癫疯的女人的事了。如果明智听到那件怪事的话,就会明白发生了什么事,并采取正确的搜查方针了,只因为一两分钟的差错,就导致了不可想象的结果。
虽然搜寻文代夫人的事已由恒川警部去部署了,但以明智的作风,是不可能将爱妻的事件交给别人就不管的。他以电影街为中心,或正街或后街信步转来转去。这也证明他已失去了平日里的冷静。因为他原本不是“动脚的侦探”。
过了一会儿,他来到某条后街的蔬菜店前,随便站了下来。摆放着蔬菜的店铺前,有三四个附近的主妇模样的人在买东西。明智突然注意到,其中的一个人正在聊着一件奇怪的事情。
“那可真奇怪哟!哎!根本不让人见到脸和身子。我不是要去送三次饭吗?都是默默地打开厨房的门,把饭放到房间就走的。那可是事先特别关照的。过一会儿我不是要去取餐盘吗?再一看里面干干净净的什么也没有了,空的饭桶和餐盘整整齐齐地放在原来的地方呢!”
“哎哟!那可真讨厌啊!那,你从来没见过那个人吗?”
“没见过呀!新近搬过来的人啊,哎,那可是个很有派头的绅士呀。可好像并不是那个人。”
“咦?这事儿好像怪可怕的。不过,哎,你怎么知道不是那个人呢?”
“我见到手了呀!脸虽然没见过,只有手见到了。”
“你说手怎么了呢?”
“今天早上啊,我去取空餐盘,一打开拉门啊,可能我去得早了一点,看起来是刚吃完饭,和餐室之间的拉门开了一道缝,我看见了从那儿伸出来放空餐盘的两只手。那手啊,因为我开拉门的声音大吃了一惊,唰地一下缩了回去,突然啪地一声关上了餐室的门,接着传出了咕咚咕咚逃往二楼的脚步声。”
“哟!那么怕人看见啊!可是,你只看倒手就知道不是那个人了?”
“是啊!我啊,还从来没见过那么吓人的手呢!黑乎乎。毛烘烘的,青筋暴露,手指长长的,指尖长着三分长的漆黑的指甲。最初租那个房子的绅士绝对不是那样的人。”
“真讨厌!那,那个人就呆在房子里,不出门喽!”
“但是,有时候好像也出门。看起来那也是悄悄出去的,虽然从未见到过,不过有证据表明出去过,因为不知什么时候变成了两个人。好像不知从那儿弄来个女人。而且,你说怪不怪?午饭的餐盒上放了张字条。说是让我从晚上开始拿两份来。”
“你打算不管他们了?”
一旁听着的主妇,压低声音,一脸认真地问道。
“我正在考虑怎么办呢。要是干了蠢事,后面可就吓人了!”
“可是,这要万一就是那东西的话,”那主妇使劲凑近前小声耳语道,“要是人豹的话那不糟了?”
听到这儿已经足够了。明智突然走近说话的主妇,报出了他的真名。于是,因为那主妇已熟知最近颇具声望的名侦探的名字,便滔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