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气很好,一如你还在的时候。
花房里的玫瑰开了,讨厌把玫瑰新出的叶子全都啃掉了,香秀特意带它去看过医生,说它缺维生素。很久以前,我们刚认识的时候,你也缺维生素,那时候你头发黄黄的,发梢都分岔了,真是个黄毛丫头。我带你去吃饭,你吃任何东西都很香,会眉眼弯弯对着我笑,让人觉得胃口大开。
很多年后厨房炖了燕窝,你吃起来也是一小勺,一小勺,仿佛是咽着苦药。
我对你不好,我知道。
有很长一段时间,我都避免见你,因为担心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但过不了多久,又觉得烦闷焦虑。做任何事情都没有耐心,最知根知底的私人助理总是建议我,还是回家看看吧。
他说的回家,是指有你的地方。
可是你从来不曾把那里当成是家。
在很久很久以前,有天晚上你不知道梦到什么,突然嚎啕大哭,一直到哭醒。我将你抱起想要安慰你,当看到我的脸时,你一下子惊惶失措的想要挣开。当时你的那种眼神我这一生也忘不了,我很难受,从此不愿意你再待在我的房间。我嫌你烦,嫌你吵,嫌你睡像不好,让你走开。
我却不能让你从我心底走开。
有天晚上朋友小聚,叶大公子喝高了,在KTV抱着两个如花似玉的姑娘,却拿着麦放声高唱《鬼迷心窍》。
有人问我你究竟是那里好
这麽多年我还忘不了
春风再美也比不上你的笑
没见过你的人不会明了!
……
这么老的歌,被他唱得一往情深,姑娘们笑得前俯后仰,大家都在起哄鼓掌叫好,只有我看到他眼底隐约的泪光。
他是真的喝高了,那个晚上。
从那之后我很小心,我怕自己喝醉了会像他一样失态。
你是我的鬼迷心窍,只有我自己知道。
你回来的那次,我很放纵的喝醉了。
因为我不知道该怎么面对你。
也许喝点酒,还有理由对你好,或者不好。
我是真的讨厌你买的那只狗,还有你。
因为在香港的时候带你去看电影,你说戒指真好看。这么久以来,你没有在我面前说过什么东西好看。于是特意趁着商务旅行,在比利时挑了钻石,然后交给珠宝店,依电影里原样镶出来。当我拿给你的时候,你的表情让我知道,原来你并不喜欢。
后来我一直想,什么时候,我已经变得这么可怜。
连让你笑一笑,对我而言都成了奢侈的事。
我一直想,如果我可以离婚,如果在道德上没有愧疚,你会不会觉得好过一点。
但你永远不会嫁给我。
因为你从来没有爱过我。
我第一次见到你的时候,你还是个小姑娘,装模作样穿着高跟鞋,一本正经化着妆,端着剪彩的那个盘子。
我的剪刀不小心戳到了你的手,你都没有吭一声。后来我在后台找到你,你倔强的神色像是个小孩子。
你本来就比我小一轮,我三十岁了,你才十八岁,而我二十三岁的时候,你才十一岁。
从前发生的事情,其实你都不知道。
我用一种猎奇的心态注视着你,就像一只猫逮到耗子,玩一玩。
我给自己找了个理由,玩一玩。
只是我自己心里清楚,你笑起来真好看,会露出两个酒窝,像只洋娃娃,让我情不自禁,总是想要拥有你。
我从来没有过洋娃娃,因为我是儿子,父亲从小教育我,不要玩物丧志。
那时候我已经知道,我无法再放开你。所以我选择了最糟糕的方式,因为你恨我,我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