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生产运动中是以发展农业为主体,但当时对发展工业也作出了艰苦的努力。
陕甘宁边区在历史上是有名的“地瘠民贫”区域,农业落后,工业更是一片空白,除仅有的几间手工作坊、木匠、铁匠及农家纺织外,各种日用品主要靠外地输入。
1935年,建立陕北苏维埃政权时,才有一所40多名工人的修械厂。中央红军长征到陕北后,所需要的纸张、军需品、日用品都向国统区购买。1938年,边区政府开始建立少量的公营工业,如纺织厂、造纸厂、被服厂、农具厂及八路军制药厂等。
从1939年开始的封锁,迫使边区转向自己生产必需品。由于缺少本地工业传统,而当地技术和办企业的技能不足,尽管边区政府的政策鼓励资本主义发展,私营工业仍有限,党主要依靠政府倡议和筹措资金兴办工业。
如棉纱和布匹以前主要由外地输入,边区被封锁后,边区决定自给自足,种植棉花,发展本地的纺织工业。毛泽东宣布,三年以后,边区需要棉花量的一半,由自己生产。政府也增加了对工业部门的总投资,1941年底,边区已有近4000名“工业工人”在工厂做工。其中有个公营工厂的1800多名工人从事布匹生产。
党在大生产中提出的方针是:“集中领导,分散经营。”这是因为敌后抗日根据地主要是在敌后广大农村,这里没有大城市,连中小城市也很少,抗日军民所需的物品大部分是农产品,而另一些也主要以农产品作原料;而且,在农村环境下,人力物力都是分散的,在一个交通不发达和人口稀少的地区,把工业集中在几个中心地区无疑是不适宜的。因此,当时延安的党中央把经济计划和主要经济目标统一起来,与边区的分散生产和分散经营相联系,政府靠遍及全边区的公营、私营工厂、合作社及各家庭来完成生产任务。
当时家庭生产的发展成为分散生产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边区,不仅地瘠民贫,而且人口稀少,劳动力短缺。大生产运动中,动员了一切可动员的非生产者,党政干部、学生和部队都参加了经济活动。在纺织工业方面,共产党进一步挖潜、发动、训练和组织边区的人们,尤其是家庭妇女从事生产,倚重家庭织布的传统,并从这一传统出发,再加上互助组,利用这一专长发展纺织工业。
1938年,在政府兴办纺织工业以前,估计有5000名妇女从事家庭纺织,生产约5000多匹布。
到1943年底,人数上升到41540人,其产量达45万匹,大大超过了同期公营工厂生产量329万匹(当时合作社产量为06万匹,私营工厂19万匹)。
虽然以每架织机的产量来衡量,家庭织机产量低(每年产布1匹,而私营工厂为80匹、公营工厂为73匹,合作社为33匹),但是因为家庭织机利用的是以前的“非生产者”和农闲季节的其他人,而且家庭纺织没有运输和工厂的成本,所以仍是有成效的。
1943年,纺织工业生产了104万匹布,自给率达32%,这是个不错的记录。而这些布匹产量中的44%,是在家庭织机上织出的,此后这个比例还在不断上升。
家庭手工业还包括榨油、熬盐等生产。这既为边区建设作出了贡献,也使农民从中获得利润。与推广合作农业相联系,采取家庭手工业进一步使农民走上改造农村生活的道路,而且对中国农村妇女的意义尤其重大。她们大规模地参加家庭工业,大大发挥了她们的经济作用,改变着她们的地位,这有助于妇女的解放。在抗战时期,中国农村妇女走出家门,投身于中国社会的洪流中,为根据地的政治、经济和军事生活作出了莫大的贡献。在抗战中,妇女在政治上、教育上和经济上的权利有了大大提高,而她们的贡献也是不可抹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