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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场战斗在短短的三分钟内便宣告结束,敌人吞吃了黎文政的诱饵,同时也付出了生命,被同样诡异的刀法“割喉”而死。

    黎文政背对着火光,向驾驶室里的我们招了招手。

    我能感觉到他杀人后的极度疲惫,映在火光里的影子微微有些驼背,或许出手前蓄力的时间越长,效果便越惊人,同时承担的压力也会相应增大。

    “这大概是都南察手下最难缠的一个对手了——”方星跳出驾驶室,大步走向篝火。

    我不想跟黎文政成为敌人,与他相比,在港岛钉库道时见过的“鸳鸯杀手”简直如同幼稚园的娃娃一样弱不禁风。他连杀了三个人,行动路线坚定不移,仿佛敌人是早就摆放得端端正正的靶子,只等他靠近、出刀、格杀,连逃避的机会都没有。

    “还有一个,就在车厢里。”当我跨出车子的时候,黎文政打了个手势,向吉普车后面指了指。这辆车就是我们三个一直乘坐的那一部,我记得他曾在拐向疯人镇的那个路口上买过两箱可乐,就丢在车厢角落里。

    我走向车尾,突然发现有个瘦小的男人正蜷缩着身子,伏在车厢的一角,手里各抓着一罐可乐。

    他的眼神,像是跌进陷阱里的豺狗,不断地闪现着凶悍贪婪的目光。

    黎文政走近车子,从那人的脚边捡起一把黑胶柄的老式剃刀,用拇指试了试刀锋,猛然划向那人的右手边。嚓的一声,可乐罐子的底部被齐刷刷地削掉,暗褐色的液体哗的一声泼在车厢里。

    “真是一柄好刀,他们三个已经死了,你呢?要死还是要活?”他说的是阿拉伯语。

    “活。”男人只答了一个字,手肘一撑,猛的跳起来,但膝盖一软,随即再次跌倒。

    “别乱动,那些可乐里添加了最猛烈的麻药,就算是一头成年猎豹喝了它,也会变成一摊烂泥。你,大概就是阿富汗叛军里的头号悍将洛亚上尉吧?据说还得到过本·拉登的‘杀人王’金质奖章?”黎文政冷冰冰地盯着对方,剃刀稳稳地捏在右手的拇指、食指之间。

    我见过很多优秀的刀手,他们具有一种无伤大雅的通病,那就是喜欢将小刀在指缝里转来转去,那种动作包含了卖弄、自恋、炫耀、作秀等等各种说不清的因素。

    黎文政与普通刀手绝对不同,老老实实地捏着刀,没有任何花哨奇特的动作。

    “我不是——”刀光一闪,那男人的左腕跌落下来,犹自握着可乐罐。鲜血像是失控的自来水管一般,哧地向前喷溅过来。

    “我们没有太多时间可以浪费,更不想多费口舌,明白吗?”他在车厢侧面的帆布上抹拭着刀锋,就像一名高级的理发师在替顾客刮完胡子之后,先把刀口上的泡沫擦掉。那句话,或许也是解释给我听的。

    阿富汗山区作为超级恐怖分子本·拉登的巢穴,最鼎盛时盘踞着超过一千多名手下,其中最得他青睐宠信的,就是洛亚上尉领导的敢死队,这个团队也正是震惊美国的“九一一”惨案制造者。

    官方资料报道,随着全球各国反恐行动升级,洛亚带着自己一手培养的敢死队投靠了萨坎纳教旗下,成为反抗“红龙”的中坚力量。“红龙”一死,这个组织俨然成了伊拉克北方的主人,把摩苏尔向北的广大地区当成了自己的领地。

    或许正是基于这一点,他们才会把无情那队人和我们一行当作了天经地义的敌人,不断地出手奔袭。

    “我……我是洛亚……”他终于承认了自己的身份,但切断手腕这样的巨大伤害,仅靠急救包之类是无法得到良好救护的,除非是立即送入附近的正规医院。由此可见,再彪悍的杀手也不过是肉身,同样也会怕死。

    “好吧,洛亚,说一下,那个中国女孩去了哪里?”黎文政开门见山,直奔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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