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建安七子中的佼佼者,可巧《文选》选了他两篇这类文章,可以让我们见识见识。前一篇是《为袁绍檄豫州(刘备)》,后一篇是《檄吴将校部曲》,都收入卷四十四,更有意思的是两篇紧紧相连。前一篇是吃袁绍饭时候写的,所以大骂曹操,不只说曹操“赘阉遗丑,本无懿德”,而且上及其祖曹腾,是“饕餮放横,伤化虐民”,其父曹嵩,是“乞丐携养,因赃假位”,正好骂了三代。后一篇是后来吃曹操饭时候写的,所以大捧曹操,是“丞相衔奉国威,为人除害”。同是一个曹操,忽而是小丑,忽而又成为天人,这样立言,所写会是自己确信的真实吧?这或者应该算作文人无行,可以不在话下;我们无妨再看看另一位,是大名鼎鼎、言不离“道”的韩文公。他作《师说》,任国子博士为人师;但知师者莫如弟子,且看他的门人刘叉怎么说。《新唐书·韩愈传》附《刘叉传》记载,刘叉为什么事跟他闹翻了,离去时拿了他不少钱,说:“此谀墓中人得耳,不若与刘君为寿。”以谀墓之文换钱,这所写也显然不是自己确信的真实。古人有这种情况,现在呢?我们还常听到“违心之论”、“言行不一致”一类的话,所以仍然要警惕。因为所写非自己确信的真实,轻言之是没有给人读的价值,重言之是反而出丑,所以不能不视为写作的大忌。
二是看是否“通达”。就是说,文中如果有自己的什么思想认识,这思想认识即使够不上什么惊人的创见,如哥白尼的地动说、达尔文的进化论之类,也总要用现时的知识水平衡量,绝不含有陈腐愚昧至于使人齿冷的成分,如变相的《太上感应篇》、《麻衣神相》之类。见识正确,才谈得到通达。前很多年听到一个故事,是讽刺毫无新意的文章的,文章以“二郎庙”为题,其中有这样的警句:“夫二郎者,大郎之弟,三郎之兄,而老郎之子也。庙前有二松,人皆谓树在庙前,我独谓庙在树后。”其实,由宋朝经义发芽,一直繁盛到清末变法时的八股文,与这二郎庙的妙文,就内容的无价值说,并没有什么两样,虽然也费了心思,费了笔墨,结果是作了等于不作,甚至不如不作,原因就是不通达,或说没有见识。自然,作文,尤其初学,要求内容必有新意,必不失误,标准难免过高。我们无妨从消极方面要求,就是,虽然意思不新,不深,甚至多值得商榷,但确是经过思索,言之成理,不是人云亦云,甚至将错就错。见识是学而思,思而学,逐渐增长的,未可一蹴而就;但作文要重视见识,写见识,却是由一执笔就应该长记于心的。
三是看是否“恳挚”。通达主要是就见识说,恳挚主要是就感情说。写文章,目的是让看到的人信服,求人信服,自己先要有可取的见识;还要让看到的人感动,求人感动,自己先要有恳挚的感情。有些文章可以不包括作者的感情,现代的,如科学论文、出差证明之类;古代的,如《竹书纪年》、《天工开物》之类。但绝大多数含有作者的感情,也最好含有作者的感情。《史记》是记人记事之书,照理应该客观地据实陈述,可是就连写经济状况的《货殖列传》,也在许多地方一唱三叹。范缜《神灭论》是讲哲理之文,照理应该平心静气,可是义愤之情却溢于言表。像这样的著作,因为感情真挚而充沛,所以后人读了会受感动,甚至洒同情之泪。作文,凡可以含有感情的,这有如画龙点睛,应该以表现感情见分量,显奇妙。孟棨《本事诗·事感》记白居易曾因小蛮作杨柳词:“一树春风万万枝,嫩于金色软于丝。永丰坊里东南角,尽日无人属阿谁?”得到唐宣宗的赞赏。这首七绝前三句只是描写外物,照猫画虎,意思平平,及至加上第四句的怅惘之情,分量立即重了,以至感动了皇帝,这就是以感情点睛的手法。
感情要恳挚,甚至恳挚到近于痴也无妨。《牡丹亭》之感人,主要在于杜丽娘之痴,这痴甚至掩盖了死后复生故事的荒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