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面谈“什么是作文”的时候曾说,作文不限定在课堂之内,而多半在课堂之外;谈“多读多写”的时候曾说,学会作文靠熟,想熟就不能不多读多写。这里从写的角度再谈谈多写。多写,目的是增加动笔的机会,培养动笔的兴趣,以期熟能生巧,冲破作文难这一关。
先由机会和兴趣这类现象谈起。在各种生活条件差不多的情况之下,有的人喜欢动笔,有的人不喜欢动笔,这是大家都知道的。差别的原因很复杂,不只因人而异,还可能深微到属于遗传和心理的领域。这里更们无妨避难就易,笼统称喜欢动笔为性之所近。性近,养成多写的习惯和兴趣自然比较容易,反之就难一些。差别还表现在另一方面,比如同样喜欢动笔,有的人进步快,成就大,如晋朝陆机,传说他的名著《文赋》是20岁写的。相反,旧时代有些冬烘先生,一生以训童蒙为业,也不少动笔,可是,不只写不出像样的诗文来,甚至简简单单一封信也不能通顺无疵。有些人重视这种差别,自己或子弟一时写不好,就把原因推诸天性,甚至说不是什么什么的材料,不必妄想,赶紧改行。这种想法当然是不对的,因为:(1)天资,即使有,它的力量也决不至于大到可以阻止学习一种普通的技能,我们应该努力做的是人定胜天。(2)何况在尽力做之前,我们并不能证明我们一定不能做。(3)行是改不了的,因为生活在社会上,要同许多人交往,要处理许多种事务,那就经常不能离开说,常常不能离开写。所以正确的态度是即使难也迎头赶上去,即争取多写,这里夸张一些说是“随手涂抹”。
所谓随手涂抹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意思:
(一)天天写,不间断。俗话说,拳不离手,曲不离口,意思是,练武功,练唱,必须天天来,不能三天打鱼,两天晒网。这方面的经验,歌舞、杂技等演员以及运动员等体会得最深,就是除了病倒之外,每天必须练功。写作也是这样,想学好,最好是天天动笔,时时动笔。古今中外的大作家,本领都是这样练出来的。譬如鲁迅先生,从小喜欢抄抄写写,到后来就成为癖好,好像一天不写点什么就如有所失。这样经常写,笔下表情达意的功夫越来越高,以至(如写杂感)有点什么意思,提笔伸纸,能够一气呵成,文不加点。自然,我们不能要求人人向鲁迅先生看齐,但熟能生巧的道理是一样的,天天写,手变生为熟,有什么思想感情需要表达就可以毫不费力。
(二)不放过任何动笔的机会。有动笔的机会而不写,也有不同的情况。最常见的一种是“怕”。前很多年听过一个故事,是嘲笑私塾老师的,说有个妇女来书房,请老师替她给娘家写一封信,内容比较琐碎,既有事务又有牢骚。老师拿着笔沉吟,写不清楚,于是问娘家离多远,答说二十里,老师说:“那我还是替你跑一趟吧,比写省事。”这是因本领不大而怕。更常见的是本领未必很差,但爱面子,怕万一写不好出丑,也总是能推辞就不动笔。怕之外的一种不愿动笔的原因是“懒”。因为没兴趣,嫌费力,所以可以写的甚至应该写的都不写,或者推给别人。怕和懒都不利于学习作文。所以必须反其道而行,有动笔的机会,估计未必写得好,不怕;不管怎样没兴趣,不懒。举例说,上学时期,班里找人起草个什么,自己最好告奋勇去承担,切不可让到自己头上而退缩不干。再例如,生活的路上,需要传、需要记的事情会常常有,可以托人口传的,最好写下来,代替说;可记可不记的,最好记下来,即使将来未必有参考的价值也好。
(三)还可以进一步,创造一些动笔的机会。这类的动笔机会,有经常性的,留到下面说。这里说非经常性的,情况自然很复杂。即以上学时期为例,作文通常是两周一次,自己无妨规定加一次,题目自拟或请老师代拟均可(不要求老师批改);有时候,同学之间对某事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