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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人,也的确使我非常感动——对我说:“笔记本不应当总这样共同使用,我们谁先在勒迈特尔的杂志上发表文章,就把笔记本留给另一个人。”

    我十五岁时做了

    多迷人的梦,

    梦中大谈荣耀。

    我往脑袋里灌进

    伟人的念头,

    朋友劝我相信。

    今天我写这诗歌

    是对还是错:

    错与对?无所谓。

    诗有人读我开心,

    奉承我的人

    如再来,不接待。

    我为共用的笔记写了序——我投入了全部情感和整整一天。今后应当学会节省精力。

    写作和思考,简直发狂了,整整一天没放过我,还一直追逐到我的梦中。

    晚上,我的头脑过度兴奋,梦就特别多,特别清晰,特别强烈,甚至醒来之后,仍然取代现实。

    例如昨天夜晚,我惶恐不安地梦见我参加中学会考(第一阶段)。那种种印象、那由感觉引起的种种意念,我都记得清清楚楚,比我实际的中学会考还要真切——不过,几乎没有直接的感觉——反之,我实际中学会考时的感觉还记忆犹新。总而言之,这种幻觉非常强烈,一旦醒来,几乎还确信梦中的情景,久久不能回到现实中来——结果我以为自己完全被现实所拒绝,百思不得其解,自己何以还修了哲学。

    这便是什么都已经见过的全部奥秘。

    我读于斯曼

    倒是可以写一部文学批评著作,要完全是主观的,印象的。应当着手写了——我不就书谈书,而是谈书给我的印象。

    惟一的科学就是代数。代数是仅次于艺术的最辉煌、最博大的思想创造。

    就好像用一种新感官,触碰恒久不变的绝对,以及永恒神圣的现实奥秘。

    而用艺术,就仿佛参与进去。

    路易对我谈了他的打算:拿到法学士学位,服兵役,进入外交界任职,然后当领事:动身去耶路撒冷。

    圣城耶路撒冷!啊!这些未来的梦想令人陶醉。现时淡漠了,好像仅仅是暂时的。以后我们就要惋惜,而现在却希望闯过去。

    必须工作。我要写下我的两个梦:五月夜晚的那场梦,以及多明我会修士的那场梦。

    我重读了《萨朗波》描写蛇的那一章:越反复阅读,这风格越令你着迷,令你叹服。这是一幅绚丽的镶嵌画。

    路易的梦想不是我的梦想。无精打采的魅力和文雅可爱的工作这样相混杂,难以讨我的欢心。我喜爱工作中的严肃刻苦,喜爱某种能使人高大、把人晒黑的东西,某种令人感受紧张而高尚生活的艰难的东西。

    我到了二十三岁,正是热情奔放的年龄,我就想用高强度醉人的劳作,来降伏热情。别人去跳舞,去宴饮,去寻欢作乐,而我只想在一种修道院式的生活中,找到离群索居的快感;独自一人,绝对独自一人,或者伴随几名白发的查尔特勒会修士、几名苦修士,退隐到乡野的修道院,那是在深山野岭,一个卓越而严酷的地方。

    我要住在一间光秃秃的修室里,睡在木板上,枕着鬃毛的枕头,身边放着简单、粗大的木头跪凳、一部对开本的《圣经》始终摊在支架上——上方有一盏始终燃着的油灯,夜晚睡不着,在骇人的浓浓夜色笼罩中,狂热地俯看一段经文,进入强烈的迷醉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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