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尽办法写了一阵子,结果在写到二三十页的时候,我又从头来过了(这份初稿我改了文件名一直保留着。后来,有位前辈会员读过后,笑我说“亏你能把这篇改成那篇”)。
推倒重来的直接契机是我想到了第一个密室杀人的诡计。因为我心里有个“卑鄙”的小算盘:此类花招与其以喜剧风格展示,倒不如故作深沉地亮出来效果更佳吧。《有翼之暗》出版时,这个诡计受到了热议,所以我还不清楚这个小算盘究竟打得对不对……如此这般,我重新设定风格,改得严肃了几分,侦探也换成了典型的福尔摩斯式的名侦探。这就是木更津悠也。
结果,对“黑死馆”的恶搞没了,侦探也成了正统派,感觉就只剩下了对“黑死馆”的致敬。之前我只写过喜剧风格的短篇,所以常会不由自主地被带入“黑死馆”或奎因作品的氛围中,受到的影响直接就在文章中显现出来。当时的我似乎正处于这样的年龄。
麦卡托算是我初期恶搞的唯一残余吧。在仅限于社内发表的短篇戏作里,他一会儿和兄弟几个使出三人合体必杀技,一会儿又徒手和宇宙人搏斗。这么说吧,在那之前他就是一个特立独行的角色。
总之,《MESSIAH》经前辈作家的介绍,引起了讲谈社NOVELS的编辑宇山日出臣先生的关注,最终得以付梓出版。在店里看到自己的书时,我大为感慨地想自己也算是有了一份青春的美好回忆。当时的我做梦也没有料到会成为职业作家。开始打算入行继续创作小说则是在写完《夏与冬的奏鸣曲》之后。
在《有翼之暗》中我思考的问题是,由谁来攀登顶点。当然,从创作《MESSIAH》的时候开始便是如此。本格推理,又有名侦探,在这种情况下独享此地位的通常是侦探。所以侦探才会被称为名侦探,贯穿整个系列解决迷案,最终为作品落下帷幕。然而,自从我在高中时读了《十日惊奇》,不知为何很抵触这种单纯的名侦探大获全胜的故事。话虽如此,从凶手的胜利告终则又抛弃了本格推理——尤其是名侦探推理类作品所宣扬的劝善惩恶。劝善惩恶类作品给人带来的畅快感毕竟不同凡响,所以不让凶手受到相应的惩罚是不行的。
只有一人能登上作品的最高峰,由谁来占据这个位置呢?侦探还是凶手,抑或是其他人呢?也许是谬论,我认为后期奎因问题如果换一种表述方式,其实就是“如何能保证侦探抵达至高点呢”。
侦探能成为神吗?
从最初《MESSIAH》的这个标题就能看出,作品中会出现若干个“神”的形象。不过,和后来的成品不同,当时我的想法还只是简单的“第一推动者=神”,类似“亚里士多德=托马斯·阿奎纳斯”
的模式。也就是说,唯有拉上最后一块帷幕的人才能获得“神”也即“第一推动者”的资格。
一场为取得唯一一个绝对地位的障碍跑比赛。修改《有翼之暗》
时,我在这方面做了进一步强调。而实朝君则有幸得到了这个地位,但其实这偏离了我原来的主旨。
我这么说是因为,如果这是一个无法完全确定线索真伪的世界,那么绝对的神之地位自然也会随时翻转,亦即所谓的“无限循环阶梯”。
作品中,实朝君貌似顺利地收了尾,但他也只是一尊“临时”神。
世间认为是木更津破的案,而读者认为是实朝破的案,两者若是不对等可就麻烦了……因此在最后一章里,虽然实朝在与真凶对话,但文中除去一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