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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包括伪吉林省东部(即吉林地区),都是抗联第1军活动的区域。各“讨伐”区都以日本独立守备队某大队为首,指挥伪军、伪警察队等兵力,分别以东北抗联第1路军在该地区活动的部队为主要目标进行疯狂“讨伐”。在“讨伐”中采取分兵包围、轮番扫荡、来回拉网、尾追到底的战术,逼迫抗日武装与之频繁交战,不得休整,妄图把抗联第1路军等各部队分割吃掉。

    这次“三省联合大讨伐”原来计划分为3个阶段。1939年10月至1940年4月为第一阶段,“讨伐”的重点为伪通化省各县和伪吉林省的桦甸县。主要目标是东北抗联第1路军司令部、警卫旅及第1方面军。1940年4月至9月为第二阶段,日伪军进行了“春夏季讨伐”,“讨伐”的重点分别为伪间岛省的安图、和龙、汪清,伪牡丹江省的宁安、东宁,伪吉林省的舒兰、伪滨江省的五常等地,主要目标分别为东北抗联第1路军第2方面军、总司令部、警卫旅和第3方面军。1940年9月至1941年3月为第三阶段,在第一、二阶段“讨伐”的基础上,积极追击抗联1路军3个方面军剩余部队,破坏其越冬准备工作,以分区“讨伐”消灭抗日部队,巩固地区治安。

    除了疯狂的军事“讨伐”之外,日伪还在这次“三省联合大讨伐”期间,在“讨伐”地区加紧进行一系列所谓“治本”和“思想工作”,实施一系列反动政策和措施。主要内容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加紧推行所谓“匪民分离”政策。一是进一步强化保甲连坐制度,如发现一人“通匪”,则全家斩首,邻里之人也均要被处以罚金。为了鼓励邻里之间互相监视,又规定如果事先告发与抗日联军有联系的人,则可以减免罚金。二是进一步强化“集团部落”政策,继续在伪通化、吉林、间岛等省增建“集团部落”,加强其防卫设施。此外,日伪还于1939年6月,由伪治安部派出50余名指纹管理技术人员到“讨伐”地区,协助办理发放按有指纹的居民证,以便在“讨伐”中随时检查民众,防止抗日武装人员藏匿在民众之中。

    第二,对抗日联军加紧经济封锁,断绝粮道。日伪除在全伪满对粮食供应实行统制,不准交易外,在“讨伐”区内,还对粮食与生活必需品实行专卖配给制,每次配给居民的粮食等物,仅够居民用两三天的,以此来防止抗联人员从民众中得到粮食和生活用品。1939年和1940年两年间,每年从8月中旬至10月初,都强迫“讨伐”区的农民不等庄稼成熟就提前收割,然后把收割完的庄稼,集中运到指定地点由军警看守,以防止粮食流入到抗联人员手中。

    第三,加紧整修警备道路、警备通信设施。在一年半大“讨伐”期间,日伪当局在伪通化、吉林、间岛三省新增修警备道路20余条,其中伪吉林省修筑了十余条,新修警备道路70公里,补修警备道路260公里,新架警备电话线100公里,修理电线500公里。伪通化省延长警备道路312公里。

    第四,不准民众在铁路、公路两旁种植高粱等作物,不准农民在山坡谷地开荒种地。还砍伐掉铁路、公路两侧50米以内的树木。如在伪吉林省,砍伐道路两侧50米以内的树木即达200公里。同时铁路警护队加紧在铁路沿线和火车上对旅客及行人进行盘查。

    第五,烧毁抗联部队栖身的山寨、房屋。据资料记载,自1939年10月至1940年末,日伪军警在“三省联合大讨伐”中,共捣毁山寨2085个。1939年10月至1940年4月,伪吉林省“讨伐”队在敦化、桦甸、蛟河、安图、漾江等5县共烧毁山间房屋230栋。

    第六,利用宪兵工作班、警察特搜班等组织,在“讨伐”区域大肆搜集情报,进行诱降活动。其诱降方法除直接对抗联人员进行政治诱降、思想瓦解外,还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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