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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我再问一遍,你确定被告说了‘沐浴’一词吗?”“是的,他说了,我听见了。”

    “你确定是‘村人沐浴(bathe)的地方’吗?”“是的。”

    “被告是中国人。不仅中国人,东洋人都很难发‘th’这个音。他们分不清‘th’和‘s’的区别。还有一点,被告毕业于美国的大学,他说的是美式英语。所以他即使不能发出‘th’这个音,说沐浴(bathe)的时候,应该也会念成‘贝斯’。而证人坚称听见的是‘沐浴’一词。我们是否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被告说的不是‘沐浴’(bathe),而是‘巴士’(bus),被证人听错了。他问的其实是‘那她会走去村人坐巴士(bus)的地方吗?’这里的巴士当然是指凯斯维克与格兰杰之间的巴士。沐浴的‘bathe’和‘巴士’(bus)发音相近,很容易混淆,何况说话的是个外国人,听者也很容易听错。证人可能就是听错了吧。事关被告的清白与性命,请证人考虑清楚再回答。”

    “没有考虑的必要。他说的就是‘沐浴’。”

    女服务员哈丽迪依然觉得没听错。看到这里,各位读者应该会想起刚才我们提到的一件事。老板娘克罗斯丽小姐在前往邮局之前,曾去过张一淼的房间,主动提出要顺便去巴士车站接张夫人回来。这时,张一淼明确指出妻子不会坐巴士回来。

    杰克逊律师说得一点没错。美国人发“沐浴”(bathe)这个词的时候,会读成“巴斯”或者“贝斯”;英国人将“bathe”用作动词时,也会读成“贝斯”。平时说美式英语的张一淼绝不会将“bathe”读成“巴斯”,而且,就连在当地工作六年的女服务生都不知道酒店附近有个浴场,昨天才来的外国人又岂会知道?就算他曾去过尸体被发现的现场,知道那里有条小河,可他要是不向当地人打听,是绝对不会知道那里是个“浴场”的。况且他也的确没问过别人。所以他不可能惧怕老板娘前往浴场发现妻子的尸体,也不会提有关浴场的问题。把这句话当成定罪的依据,未免欠妥。

    而且,正如笔者适才所言,许多巴士司机都见过张一淼。也就是说,张一淼在散步时也见到了许多巴士,他肯定知道凯斯维克和格兰杰之间有巴士通行。而且,在与女服务员对话之前,他还与老板娘讨论过有关巴士的问题。所以,张一淼其实是问:“那她会走去村人坐巴士的地方吗?”女服务员错把“巴士”听成了“沐浴”。而且张一淼的运气太差,村子里还真有个几被遗忘的“浴场”,更糟糕的是,尸体就是在这个浴场旁边被发现的。

    在张一淼去厨房与女服务员交谈之前,也就是晚上七点三十分左右,一位农夫正巧走过了案发的那条小路,他说自己在路边的草堆里看到了一个白色的东西。

    初夏的夜晚,七点三十分左右。住在格兰杰村的农夫塔马斯·威尔森沿着小河往南走,走到了那个浴场附近,正准备左拐走到大马路上。这时,他突然看到有一把打开了的阳伞掉在附近的草丛里。他定睛一看,还发现草丛里有两只裸露的女人的腿。威尔森吓得半死,立刻回到村子里,和两三个熟人说了这件事。这时,来度假的威廉·潘德贝利刑警—就是四点左右看到张一淼一个人回酒店的那位—正好听见了这件事。虽然辖区不同,而且还在休假,可他还是本着职业道德,关注了这件事情。他立刻打电话给警局报告了这件事,接着他带上了自己在格兰杰村的亲戚蒙西,让那位农夫带路,于八点四十五分赶到现场,发现了尸体,潘德贝利刑警立刻着手开始调查。

    尸体头朝小河,面朝上倒在地上。上半身盖着一把撑开了的茶色阳伞,颈部缠着一条细绳和两条窗帘绳。凶手可能是先用包装带勒死死者,再在死者右耳下方打了个结。绳子深深陷入肉中,这一定就是死因。另外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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