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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月十三日星期五)

    角色

    藤原绫——牙科助理

    藤原芳江——绫之母

    四条——A市议员

    横井麻里——记者

    警部

    部长刑警

    刑警

    场景

    公寓的其中一户,背景为厨房的流理台、冰箱等;

    窗外为远望用背景的街道景色。时间为晚上九点。

    布幕升起后,舞台中央有个身穿白衣的女人横卧在地,头部覆盖着黄褐色布块;那部分融入背景的榻榻米颜色之中,看来像是缺了头。尸体枕边放了一个装着人头大小之物的不透明塑料袋。

    警部则屈身窥探塑料袋内部,部长刑警则浏览着贴在冰箱门上的便条纸。

    警部:(起身)是藳谷志保的头,错不了。头发和前四个人一样被剪过。

    部长刑警:主任,这次虽然没有钻石那么夸张的玩意,却留着一个怪东西呢!

    警部:(靠近冰箱)什么东西?

    部长刑警:好像是便条纸。

    部长刑警撕下帖子冰箱门上的便条纸,超朝观众席展示。便条纸上的字犹如拿尺画下般地工整,并以麦克笔写得偌大,观众亦可清楚分辨。

    其在

    石女

    之头这

    孩实中

    警部:(实现上下移动)其在、石女、之头这、孩宝中?这是什么意思啊?

    部长刑警:谁知道?

    警部:这是凶手——也就是横井让二留下的吗?

    部长刑警:(略微思考)这个叫藤原绫的女孩是不是在玩字谜啊?你看,挺像暗号的吧?我不认为横井会写下这种东西。当然啦!假如是在精神开始发生异常的人,无论干下什么难以理解的事都不足为奇。

    警部:(似乎无法释怀)嗯。

    此时,刑警领着一名男子出现。

    刑警:这位是案发经过的目击者。

    部长刑警:(态度没上次见宇都木时那般熟络)哦?太好了,请到这边来。

    刑警:这位四条先生在市公所上班。

    警部:哦!呃,你住在附件吗?

    四条:(扭扭捏捏)不,其实我住的地方离这里有段距离,

    警部:(顿了一下)请告诉我们详情吧!你目击了案发现场?

    四条:(慌忙说道)不,我完全没看到凶手杀人,只是看见一个男人进入这个屋子又离去。

    警部:那个男人的特征呢?样子如何?

    四条:(略微思索)这个嘛……没什么特征,不过拿着塑料袋。

    警部:(不太起劲)原来如此,塑料袋啊!

    四条:里头好像装着足球之类的东西。他进屋时拿着,离开时也拿着。

    警部:哦!(警械性地)原来如此。是不是(拿出横井的照片)这个男人呢?

    四条:(将鼻子凑到照片前,仔细端详)长的很像,但那是光线不太充足,我没什么自信。

    警部:你是在几点看见这个男人走进屋里的?

    四条:(略微踌躇)今天凌晨三点半左右,可能快四点了。

    警部:冒昧请教,你刚才说过不是住在这附近吧?

    四条:(惊慌失措)是…是的。

    警部:那种时间,你在这座公寓前做什么?

    四条:(低下头来)呃……我一定得说明白吗?

    警部:(意外地)当然啊!这关系到你证词的可信度。

    四条:是…是吗?(下定决心)那就没办法了、可是,能请你别公开吗?其实理由说起来不太光彩,要是让同事们知道,我会很难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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