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向自己伸出手来。
小宛只觉浑身冷汗涔涔而下,像在梦中被魇住一样,只能看,不能动,只徒劳地挣扎着……
“喝水吗?”一听可乐伸在面前,是张之也回来了。
小宛只觉身上一松,整个人忽然恢复了自由,再看银幕上,已经演到王祖贤给翠花拍照庆祝她母女搬出容府一段,而周围,仍然是正常新潮的现代青年。刚才的一切,俱成泡沫消逝。
她心中发寒,勉强说:“之乎者也,我们走吧,好不好?”
“不看了?”张之也莫名其妙。
小宛低下头,自己也觉得抱歉:“我有点不舒服,想回家……要不,我自己回去,你在这里看完吧。”
“不,我送你回去。”张之也果然是个君子,一句都不多话,立刻站起来陪小宛走出去。
一步踏出影院,重新站在阳光下,小宛立刻呼吸顺畅起来,刚才的头晕发寒等等症状也都消失无踪。她抱歉地看着张之也:“真对不起,连累你没看成。”
“不必道歉,如果你现在好点了,让我请你吃晚饭算补偿吧。”张之也笑着,立即抓住机会再进一步。
小宛不好意思:“那也应该我请你。”
“那么,我要吃全聚德烤鸭。”
年轻人的友谊总是建立得很快,只是一顿饭工夫,小宛和张之也已经成了无话不谈的好朋友。
哦不,无话不谈的只是张之也,水小宛,却是有所保留的——死玫瑰的记忆是她心底永远的伤,轻易不愿揭开。而且电影院惊魂也无从说起,说了,也令人难以置信,她不想交浅言深,被人疑为发神经。
张之也讲起自己的初恋女友薇,一个标准的现代都市女郎:穿衣服要穿克里斯汀娜,喝咖啡要喝卡布淇诺,抽烟要抽520,口红要用酒红色的CD,连名字都改成洋名叫薇薇恩。
“最要命的,是她特别喜欢泡吧!”张之也一边比划着一边说:“几乎所有的夜晚都贡献给了三里屯,而且只泡南街,因为她说南街的品味比北街高。可是说她有个性吧,又不肯独沽一味地钟情哪家酒吧,每次都要换一家,一心喝遍南街的架势,而且还有理论,说是‘有比较才有结论’。其实,我猜她泡吧根本不是因为喜欢,而是为了增加谈资,向同伴炫耀。”
小宛点头:“这就叫小资吧?我也有好多这样的女朋友,小资现在很流行呢。”
张之也捶胸顿足地叹气:“就是‘小资’这个词儿害惨了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虚荣女子!要么富要么穷,都还好办,最怕就是这种明明穷却偏要装阔弄得两头不着调儿的半拉资本主义,活活把人给急死。所以,后来我再也不肯陪薇薇恩泡吧,怕她交男朋友也像逛酒吧,‘有比较才有结论’,保不定什么时候我也沦为她的谈资之一。”
小宛笑起来:“别夸张了你!”
“这叫夸张?告诉你吧,薇薇恩喜欢泡吧的真正缘故,其实我也早猜出来了,就因为南街的老外特别多。”
“什么意思?”
“什么意思?‘钓凯子’的意思呗。三里屯靠近使馆区,薇薇恩是想在这里遇到一位温莎伯爵呢——可惜温莎没等到,却遇到一茬又一茬的美国醉汉。他们比她还穷。”
小宛又一次大笑。
张之也受了鼓励,更加夸张地感叹:“不过这倒有个好处,就是培养了薇薇恩的爱国自尊心与民族自豪感。她呀,是那种不见兔子不撒鹰型的,从来不会轻易对老外假以颜色。而且可以一眼分辨出他们的贫富。”
“这么厉害?”
“那是。就凭这一点,无论怎么说都比她那些一听洋文就犯晕的女伴强。”
小宛笑得腰都直不起来,搡张之也一把:“哪有这么糟蹋自己女朋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