份的《国闻周报》,所以李敖是当庭说谎云云!
胡秋原这番话,使我大惑不解,因为我明明看过并且至今还有"图片证据"(图片上有铃记是台大藏书)来证明台大藏有"闽变"年份的《国闻周报》,我的母校,怎么会公然作伪证呢?
为了使事情更清楚,我托律师从胡秋原呈庭的证据中,抄出了台大的这封回信,全文如下:
台湾大学52校图1314
敬复者:三月二十一日
大函敬悉承
询各节经交本校图书馆查报敬复如次:
(1)本校历史学系研究室存有该年份东方杂志,中国文学系研究室存有国闻周报,惟其中无来示所开年月份之部分,至该年份大公报,亦未存有。
(2)本校各研究室所藏图书,供师生研究参考之用,有关学系师生可就室阅览。因人数众多,如非借出室外,自无登记记录可查。所询研究生李敖于五十一年九月内有无借阅各该书刊一节,经图书馆查阅借出登记簿内,该月元此记录(五十年十二月九日该生曾借民国二十四年份《国闻周报》十二一二十四期之合订本,与来示所开年份不同,该年份国闻周报,本校并未存有,已如前述)。
国立台湾大学启五十二年四月五日
看了这封所谓"敬复"的信,我才完完全全明白:我的母校的确公然的在帮助"校外人士"打击自己学生-的确明口张胆的做愚蠢而阴险的伪证!
当然了,这封伪证信是经过校长授意才发出的,所以它的夫态,不单是国立台湾大学的失态,也是我们当今"大学祭酒"的失态。校长先生何不想想:堂堂一个国立大学,有什么必要,要"敬复"外面人的这一封信?来信人不是法院,不是官署,国立大学又有什么权力,什么法理依据,要向来信人"敬复"个被他在法院诬攀的自己学生的在校状况?退一步说,你们发贱,"敬复"也可以,但怎么可以"敬复"得以伪证陷害自己学生?你们到底有心肝没有?
校长先生,你托你是胡适干女婿的福,跻身为今日台湾社会贤达、学术自由的象征。你到底为维护学术自由和自由学人做了多少事,挺身为这些人事"抗"了多少?你心里有数,我们心里也有数。要你这种软骨病的人来"抗"什么,我们知道这是奢求;但我认为你既不敢"抗"什么,至少不该一反其道,反倒助纣为虐的"陷害"什么。可叹的是,你毕竟畏于权势,居然一再协同"陷害"了-我为你可惜,我为你可耻。
我跟胡秋原的官司,自五十一年打起,至今未了。我本来不想劳动你,所以一直没请法院传你作证。现在关于胡秋原叛国资料的来源问题,因胡秋原仍利用台湾大学的伪证信来打击我。所以我现在不得不请法院开始传你,希望你先读读刑法中伪证该当何罪的条文,再来答话。你若想在出庭前参观我的"图片证据",以便有所准备,我也欢迎,但请不必摆架子,一定要你亲自来,才给你看。
一九六六年,被胡秋原诬告后第工年的开始之日
李敖在台北敬祝
思亮校长早早退休!
收信后,钱思亮缩头乌龟了,不回信也不去法院,当然我也莫奈他何,但我的本领却可拿出证据,让他遗臭万年。钱思亮如此卑鄙,帮助胡秋原陷害我,起因是我发难揭发台大黑暗所致,在我发难以前,他对我这台大名学生倒是一再示好的。在历史系毕业谢师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