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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点钟,索菲来给我梳妆打扮。她在完成这一活儿上确实花了太长时间,长得罗切斯特先生大概对我的迟迟未去都有点不耐烦了,派人上楼来问我,为什么还不下去。这时候,她正在用一枚饰针把面纱——结果还是用了我那块素净的丝方巾——别在我的头发上。她刚一别好,我就急匆匆地准备下楼去。

    “等一等!”她用法语喊道,“照照镜子,你还没有看过自己一眼呢。”

    于是我从门口转过身来。我看到了一个身穿结婚礼服,头戴面纱的陌生身影,跟平时的我完全不相像。“简!”有人在喊。我急忙走下楼去。罗切斯特先生在楼梯脚下迎住了我。

    “磨磨蹭蹭的,”他说,“我都等得心急如火了,可你还磨蹭了这么久!”

    他拉着我进了餐室,用锐利的目光从头到脚把我打量了一番,宣布我“美得像朵百合花,不仅是他生活的骄傲,也是他眼睛向往的对象”,接着就对我说他只能给我十分钟用点早餐。说着他按了按铃。他新近雇的仆人中一个男仆应声而至。

    “约翰在准备马车吗?”

    “是的,先生。”

    “行李都搬下来了?”

    “正在搬,先生。”

    “你去一趟教堂,看看牧师伍德先生跟教堂执事到了没有,回来告诉我。”

    正如读者所知道的,教堂就在大门外面。那个男仆很快就回来了。

    “伍德先生在法衣室,先生,正在穿法衣。”

    “马车呢?”

    “正在套马。”

    “我们去教堂用不着坐它,但是我们一回来它就得一切都准备就绪,所有的箱子和行李都要装好捆好,车夫要坐在自己的赶车座上。”

    “是,先生。”

    “简,你准备好了吗?”

    我站起身来。没有男女傧相引领,也不用等亲戚朋友们列队,除了罗切斯特先生和我以外,什么人也没有。我们走过大厅时,费尔法克斯太太在那儿站着。我很想跟她说几句话,可是我的手被一只铁钳似的手紧紧抓着,我被好不容易才跟上的大步催促着一直朝前走去。看一眼罗切斯特先生的脸色,就可以觉出,说什么他都不让再耽搁一秒钟了。我真不知道除他之外还有哪个新郎有他那副样子——那么一心直奔目标,那么坚决不顾一切。也不知还有谁在这般刚毅的双眉下,露出过这般炽热的炯炯目光。

    我连天气是好是坏也不清楚。顺着车道往下走时,我既没有望天也没有看地,我的心连同我的眼睛,似乎全都转移到罗切斯特先生身上了。我想看见那看不见的东西——我们一起朝前走时,他的目光仿佛一直在凶狠狠地盯着什么东西;我想猜透他心里的念头——他似乎在竭力抗拒它的压力。

    到了教堂庭园的边门旁,他停下了脚步,发现我简直已经上气不接下气。“我对我的宝贝是不是太残忍了?”他说,“稍稍歇一下吧,靠在我身上,简。”

    时至今日我仍能回想起当时的情景。那座灰色的占老教堂静穆地耸立在我的面前,一只白嘴鸦正绕着教堂的尖顶盘旋,背后是一片朝霞映红的天空。我还依稀记得那些绿色的坟茔。我也没有忘记有两个陌生人的身影在那些坟茔间徘徊,读着零零落落几块长满青苔的墓碑上的碑文。我注意到了他们,因为他们一看见我们,就拐到教堂后面去了。我毫不怀疑他们是想从边门进入教堂观看婚礼。罗切斯特先生没有看见他们,他正关切地注视着我的脸。我敢说我的脸上大概一时没有了血色,因为我感到自己的额头冒出了冷汗,脸颊和嘴唇都有点发冷。待我很快就恢复了过来时,他便和我一起沿小径慢慢朝门廊走去。

    我们走进了那肃穆而简陋的教堂。身穿白色法衣的牧师已在低低的圣坛那儿等候着,旁边站着教堂执事。四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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