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礼,即祭祀之礼,也就是敬奉鬼神的典礼。自从远古时期的人类发明了祭祀活动,直到国家形成之后,古人始终对各种祭祀活动都给予高度重视。他们认为自然界中的一切神灵都主宰着人世间的一切,所以祭祀鬼神也直接关系到国家的命运安危,因此视之为“国之大事”,而将吉礼列在“五礼”之首。根据吉礼的规定,祭祀的对象可分为两大类:一是神,这是指人们想象中的存在于自然界的神。神主要包括昊天上帝、日月星辰、司中司命(司中、司命分别是两颗星宿的名称)、风师雨师(即风神和雨神)、社稷(分别指土神和谷神)、五祀(指祭五种地神:春神句芒、夏神祝融、中央后土、秋神蓐〔ru入〕收、冬神玄冥)、五岳(指五座山,相传群神多居住于此。今指中岳嵩山、东岳泰山、西岳华山、南岳衡山、北岳恒山。历史上,南岳曾指天柱山,北岳曾指河北恒山)、山林川泽及四方百物等。几乎自然界中无处不有神,有神必要祭祀。二是鬼。所谓的鬼,也就是人们想象中的人死后的阴魂。古人以为,人死而灵魂不死,它离开人体后便到另一个世界,在那里继续生存。人们生活在地面之上,这里万物丛生,阳光明媚,称之为“阳间”。而阴魂是看不见的,所以人们想象它们生活在漆黑一团的世界中,称之为“阴间”。人们对于死去的亲人,以及亲朋好友,总不免带有一种怀念的情感,祭鬼实际正寄托了这种情感。古代的祭祀活动主要有祭宗庙、祭社稷、祭天地等。
宗庙,古时又称祖庙、太庙等,是供奉和祭祀祖先的场所。“宗,尊也;庙,貌也。言祭宗庙,见先祖之尊貌也。”(《礼记·祭法·郑玄注》)这一段古人的注释,点明了“宗庙”二字的含义,也就是说,祭祀宗庙时,要让祭祀者能看到受祭者生前的容貌。目的在于让祭祀者在祭祀先人时,能“触景生情”,使心中涌起对亡故亲人的怀念之情。因此在早期的宗庙祭祀中,曾有过让生者代替死者接受祭祀的作法。《仪礼·士虞礼》中记载了这种祭祀方法,这位代表先人的受祭者称为“尸”。东汉著名经学家郑玄在《仪礼·士虞礼》的注中解释道:“尸,主也。孝子之祭,不见亲之形象,心无所系,立尸而主意焉。”“尸”在祭祀宗庙的活动中充当着极其重要的角色,因而选择“尸”者也是十分严肃的事情。这位“尸”者要在死者的孙辈中选出,选“尸”是用占卜的方法决定的,又叫“筮〔shi是〕尸”。“尸”又分为男尸和女尸,代表祖父受祭的孙子为男尸,代表祖母受祭的孙女为女尸。如果选出的“尸”者年龄太小,可由一位长者抱着,接受致祭。如果没有孙辈,或没有合适的人选,就从同姓的家族中选一位与孙辈辈份相同的人来充当“尸”者。用“尸祭”的方法来祭祀宗庙,还有一个目的,“孙为王(亡)父尸,父北面而视之,所以明子事父之道也。”(《礼记·祭统》)也就是说,通过这样的方法,教育后代继承先辈之业,懂得做人的道理。以尸代祭的方法在夏、商、周三代十分盛行。在祭祀宗庙的仪式中,夏代的尸从始至终要站着;商代则改为坐着;周代的尸虽然也坐着,可还要听从主人的告语和劝请饮食。战国以后,以尸代祭的方法被逐渐淘汰,尸又被“神主”所取代。所谓“神主”,就是在宗庙里为死者立的牌位,也称为“主牌”。宗庙里摆放的牌位,所起的作用与尸是一样的,也是作为某位先祖的象征。
中国古代有“避讳”的习俗,即为了表示对对方的尊敬,特别是对尊长者,在称呼时不能直呼其名,而改用其他的称谓。即使是对待已故去的长辈也是如此,因此宗庙的牌位上面也不能直书其名,而是另起一个称号,通常多使用“祖”、“宗”二字,如高祖、太祖、高宗、太宗等,这种称呼便叫“庙号”。
宗庙中供奉的牌位和祭祀用的鼎、彝、尊等礼器,在人们的心目中是十分神圣的,因此备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