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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素有“文明古国”、“礼仪之邦”的美称。自古以来,中华民族不仅创造出令全世界瞩目的、极其辉煌灿烂的物质文明,更创造出享誉世界的、绚丽多彩的精神文明。这些文明的创造者——中华民族也因此以其勤劳智慧、好学进取的形象和彬彬有礼、和睦谦逊的风貌而著称于世。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通过各种交往途径,中华民族创造的文明也曾传入许多国家和地区,为更多的人们所学习和借鉴,而融入了他们自身的文化中。至今在一些国家和地区的社会生活中,仍可以看到一些中国传统文化的踪迹。可以说,时至今日,中华文明已成为全人类文明宝库中的珍贵遗产。当然,由于物质文明与社会的发展和进步以及人们的物质生活关系密切,而且它又是有形的,可以看到的,从而更多地被人们所认识。但精神文明也同样在社会的发展和进步中,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这点是不容忽视的。如果没有井然有序的社会秩序,没有祥和安定的社会环境,光有物质文明也是不行的。历史告诉我们,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是密不可分、相互促进的,正是精神文明的进步,为物质文明的发展提供了必要的环境和条件。我国古代的礼仪,作为中华文明重要的组成部分,体现了中华民族所具有的精神文明和风貌,礼仪所表现的内容,也是古代社会文明道德的重要标志。

    “礼”和“仪”,在今天通常被认为是礼节仪式,即在社会交往中、待人接物时,应以诚相见,以礼相待。在日常生活中,要懂礼貌;见到师长,行礼致敬;走亲访友,携带礼物;相遇于途,礼让在先;外宾来访,检阅仪仗,等等。在当今社会生活中随处可见到诸多礼仪,这固然是现代文明的一种表现,然而若对现代礼仪寻根溯源,那它则是从古代的礼仪,经过漫长历史的发展,逐渐演变、进化而成的。因此,古今礼仪之间存在着直接的渊源关系。

    今天,人们多习惯把“礼”和“仪”合在一起,作为一个概念。其实在中国古代社会中,“礼”和“仪”是作为两个不同的概念出现的。“礼”实际是抽象的,它是由一系列的制度和规定构成的,它既作为人际之间相互交往时应遵守的伦理道德准则,同时又作为社会的一种观念和意识,约束着人们的言谈举止。而“仪”则是“礼”的具体表现形式,它严格依据和遵循“礼”的规定和内容,形成的一套系统而且完整的程序和形式。由此可知,“礼”和“仪”又是相互关联的,“礼”是“仪”的核心和标准,“仪”则将“礼”具体化、形象化。可以说,无“礼”便无“仪”,无“仪”不成“礼”。在中国古代,“礼仪”所涉及的范围十分广泛,渗透于古代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从社会到家庭,从宫廷到民间,直至人们在日常生活中的言谈话语、行为举止、衣食住行、待人接物、人际关系,等等,无一不遵循着“礼仪”的规定。古人视“礼仪”为大事,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在于认为通过“礼仪”的约束和规范作用,可以使社会更加有秩序,进而促进社会的稳定,建立人际间和睦的关系。因而,古人便把它奉为一种道德标准和行为规范,并世代相袭,共同遵守。与此同时,统治者也利用“礼仪”来维护自己的特权和地位,所以“礼仪”又包含了尊卑贵贱的等第观念,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一套制度。在历朝历代统治者极力的推崇和宣扬之下,全社会各个阶层的人们实际是被强制地束缚在礼仪制度之中,无时无处不受到它的制约。不过,这也推动了礼仪制度的社会化,促进了礼仪的世俗化,使社会生活与之紧密联系在一起,并成为社会生活中不可缺少的内容。由此逐步形成了中国古代社会尊礼、守礼、重礼、行礼的风气,因此,“礼仪”也成为中国古代社会的风尚。

    尽管中国古代形成的礼仪制度本身具有消极的因素,更多地是为统治者的利益服务的,但礼仪并非没有积极的一面,如敬重老人、尊师重教、报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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