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
第(3/9)页
关灯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22人)认为不必须,有的认为绝对不必须,也有一小部分不十分肯定。认为必须而附有条件的答复里,其所附的条件自不很一律:有的以为“特别是为男子”是必须的。有的认为“为心理的健康”,诚然,为身体的健康,则否;有的添上“为生命的完整”或“为某几类的人”一类的字样。在认为不必须的一方也附有不少有条件的说法:有许多答案说“不必须,然而是正常的”,有的“不必须,然而是可以的”;有的“为真正十足的心理健康是不必须的”;有的“不必须,但有困难”;有的“不必须,但没有性交体验的人似乎显得很粗糙鲁莽,而身心方面也似乎有些干瘪的样子”。一个很有趣的旁证参考价值是:在那些认为不必须的女子中59.5%,即半数以上是有手淫习惯的;而在认为必须的一方,则有手淫习惯的人更多(76%)

    ,这当然更是在意料之中,不足为奇了。认为必须的一方有过性交经验的例子要比认为不必须的一方为多,也是很自然而可以料想得到的。

    凡是把绝欲的困难与痛苦看得不无足轻重的人应该参考一下基督教初期许多禁欲主义者在沙漠里的经验,例如帕拉狄乌斯(Palladius)在《天堂》Paradise)一书里所叙述的东西。这些独身绝欲的人都有强健的身体与坚忍的意志,他们对于禁欲主义所昭示的理想是准备全神贯注地求其实现的,他们所处的沙漠环境,为实现这种理想计,真正再理想也没有了,而他们日常生活所守的戒律真正严厉到某种程度,在我们看来,不但是不可能,并且几乎是不可想象。可是,他们感到困难而排遣不来的一点,始终是性的诱惑。终他们一生,这种诱惑多少总不断地和他们为难。

    还有一件事实可以警告我们,对于这问题不要轻易听从许多近乎道学家的老生常谈,我们可以抛开古代禁欲主义者的经验不论,而就目前的情形而说,一切比较精密的研究都证明,真正能绝欲而历久不懈的人,即真正没有任何方式的性的活动的人,即使我们把从事于医业的人包括在内,事实上是很少很少的。除非我们把这些方式都除开不算,例如勾引异性、搭讪一类虽正常而不完全的性满足的方式,又如种种歧变的性活动,又如自动恋的种种表现等等,那数目自然是比较大了。罗雷德是这方面很有经验的一位医学家,他在好几年前就说过,绝欲或绝对童贞的现象是根本设有的,少数真正能绝欲或真正毫无性的表现的人无非是一些性能或性感缺乏(sexualahesia)的例子罢了。至于表面上好像是性操贞洁的例子比较多,那大体上是因为各国传统的风气不同,而这种风气又不外两途径:一是嫖娼的途径,二是手淫的途径。事实上在这题目上医师也分两派:一派极端地反对手淫,认为是乾刚正气的一种玷污,而对于嫖娼,却持一个较宽大的态度;另一派则极端反对宿娼,认为是一种危险而下道德的行为,而对于手淫却比较宽容。不过,沃瑞尔则认为二者是一丘之貉。在他看来,与一个不关痛痒的异性发生嫖娼的行为,“也不过是手淫的一种方式罢了”。这一段讨论是非常值得医师们参考的,他们在行医时,对于因性欲的不满足而发生的各种症候,例如局部的充血、失眠、易于发怒、抑郁、头痛以及各种模糊的神经的候,必须设法加以治疗或减轻,这一类的讨论到那时就有相当用处了。如设这一类的症候再进一步,逼近精神的领域,那其间我们总可以发现一些别的合作的原因,精神分析者因为要推寻这一类的原因,曾经在下意识或潜意识的领域里发现过不少的弯曲的小径。按洛温费尔德的观察,在24岁以下绝欲的生活对男子所发生的困难很少。即在24岁以后,困难虽有也还不至于到一个必须请就医的程度。不过希尔虚弗尔德则以为30以前绝欲而30以后方才结婚的男子是要相当感受到一些困苦的。

    无论如何,要绝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