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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性歧变从前,一切关于性生活的专作家都一厢情愿地认为这种生活只有一个格局,而凡是不合这格局的便是不属于“常态的”。在他们的心目中,这一点似是一个早已论定的真理,无需再加探讨。而所谓那惟一的格局,他们也始终不曾有过详细的解释或确切的定义,好像每个人都是天生即知之的一般。不过我们对于性生活的事实加以亲切的探研以后,大家立刻发现这不是一个真理而是一个假设,并且这假设还是错误的。事实上,性生活的格局也远不只一个,一定要说一个数目的话,与其说少,不如言多甚至于我们可以说每一个人有一个格局,也还不至于离真相太远。我们至少可以说格局有好几个类型,一个人的性生活总有一个类型的隶属,而所谓隶属指的也不外是近乎某一类型的格局,而决不会恰是这个格局。

    自从笔者开始研究性心理学之日起,笔者就看到这一层。在笔者的作品里,我也时常说明一点,就是性生活的变异范围和自然界其他方面的变异范围一样,是很大的,惟其范围人,所以正常一同所适用的境界也就相当的广。单一格局的说法是无论如何站不住的。到了今天,大抵经验较多的观察家也都渐渐承认了这一点。

    只举一个例罢,著名的妇科专家狄更生说,我们“对单一的固定的性格局所表示的怀疑正日益渐大”。

    啥叫做正常的变异范围呢?这却也不是一个容易答复的间题。不过我们不妨提出一个标准来。性的目的原在生殖,我们可以说凡属多少能关照到生殖目的的性生活,尽有变异,总不失其为正常。这并不是说凡属不以生殖为目的的性生活都是不合理的。那决不是,有时,比如为个人健康考虑或民族卫生考虑,这种目的的暂时放弃在道德上是必须的。不过、有的性活动,非但不以生殖为目的,并且在方式上根本使生殖成为不可能,并且采取这种方式时,总有几分故意,那都可以说不合理了、不正常了。这一类的性行为我们称做歧变。

    性歧变以前在西方大家就叫做“邪孽”。最初一般人的普遍的见解,总认为性的变态行为是一种亵读神明的孽或一种违反道德的罪过,至少也是一种足以戕损害个人身心的恶癖。邪孽的名词便是在这种见解之下产生的。即在如今,凡属受传统观念所束缚而无由解脱的人还时常用到这个名词。在早年笔者自己也用过,不过用的时候心上总有几分不愿意,所以一面用,一面总要加以特别的解释。笔者现在认为(妇科专家狄更生也有这意见)最好是完全不用这名词,我们关于性生活的知识也已经到达一个境界,教我们不再用它。这名词是从拉丁文的perversus一词而来,不过拉丁的原词有时也含有贬黜的意思。在科学与医学的性的研究没有开始以前,一种褒贬的看法本属常事,但在这种研究早已开始的今天,也就不相宜了。我们早就知道这种研究变态的目的,只在了解,于心要时,更在进一步地设法治疗,而不在判断善恶。在这时代里再沿用一个属于完全另一时代的名词,徒然足以引起思想上的混乱,于性科学的研究无一利而有百害;至于对歧变的人在心理上所发生的不良影响,虽也极关重要,还是余事。总之,邪孽一名词不但完全不合时宜。并且有实际的害处,应该抛弃不用。

    性冲动对于不寻常的对象发生过度的胶着状态或固结不解的关系时,西方的性心理学者有时候也叫做“性欲出位”(displat)。这个名词有个好处,就是不带什么道德的评判。不过也有一个缺点,就是不免把性冲动视为一个静态的东西,而实际上它却是富有动态,富有活力,并且是容易发生变化。所以,出位的名饲不及歧变的名词(sexualdeviation)好,歧变的名问足以表示性冲动呈富有动性与活力的。

    以前笔者对大部分的性的歧变的方式也用过另名词“性爱的象征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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