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好美,但他却差一点让她走了。
莫瑞挂上电话没多久,他就打电话给她了。一开始,大家不免有些别扭,谁会有办法让他们像老朋友一样的轻松自然呢?至少这是个开头,他们约会的地方是莎莎餐馆,一个哈得森河畔的意式小咖啡座。地方是他建议的,详细地址却记不得了,在克里斯多福街与十街的路口或是十街与查尔斯街的交叉口附近,没关系,她知道莎莎在哪里,就约在那里见面吧。
“我没骗你。”他说,“我本来要打电话给你的,但接下来一两天发生了好多奇怪的事情,我一闪神就忘了。想起来的时候,为时已晚。你知道我的意思吗?”
“我想也是这样。我不想主动打电话给你,免得让你觉得有不必要的压力——”
“没有你想得那么严重。”
“反正我觉得不好就对了。然后,我想起莫瑞是你的律师,我想应该可以找他帮忙。既然你不好直接打电话给那个人,打电话给他的律师应该不算失礼吧。”
“你怎么会认识莫瑞?”
“我们以前有过婚外情。”
“喔。”
两人的眼睛凝视着。“有一搭没一搭地拖了好几年。你知道吗?其实有点好笑,约翰,我大可跟你说,我跟莫瑞是老朋友,这样也不算骗你,但不知道为什么,我就是有种要跟你掏心掏肺的感觉。”
侍者打断了他们的对话,过来把咖啡放好。克雷顿等他离开之后才说,“莫瑞说,你读过我所有的作品。我记得你在丝蒂莉跟我提过这件事情。”
“我是骗你的。我那时还没有看过。回家之后,才在网络上把你所有的书都买下来。我到书店找过,东一本西一本的,在网络上可齐全得很。”
“不用多久,这批老东西都会再版。”
“很高兴见到你的作品又重新问世,但更让我高兴的是我没有等。你是一个很棒的作家,约翰,我当然知道轮不到我说这句话,我又不是角谷美智子①,但我觉得你的作品好像是悄悄地在跟我说心里话。”
她讲起他的小说,人物的名字与场景,如数家珍。对他来说,将他作品的细节记得那么清楚,更胜于赞美。
有个问题作家们一定会被问到,他们到底是为谁创作呢?他一般的答案是为了自己,乍听起来,好像有几分艺术本色,但他始终觉得这个答案不尽真实。如果真是为了自己,那干嘛写下来?为什么不在构思完毕后,留在脑海里?如果真是为自己写作,那他实在是太失败了,他几时坐下来看看自己昔日的作品?
不,他写书是给某些人看的,只可惜那样的人不存在。如果这些书不是他写的,他就会是个好读者;而他正是为了类似的读者而写,写给那些一眼就看穿他在想什么、试图表达什么、永远了解他一举一动的人看;写给那些了解他每字每句,在情绪上、在知性上都是真挚呈现的人看。
而她就在这里,隔着一张破桌子,坐在他的对面。她美极了,用一种他好像是神的眼光含情脉脉地看着他。
他们聊着。浅啜几口咖啡之后,接着聊,叫更多的咖啡,继续聊,在咖啡喝光之后,还在聊。最后,他拿起账单,把钱放在桌上,问她接下来要干什么。
她把手按在他的手上。“你觉得他们肯租一个房间给我们吗?要不,我们就到你那里去。”
有点像是高中或是大学生,有点像回到从前,又年轻了起来。他们坐在沙发上,深情长吻。他马上就硬了起来,但是,不用急,他很乐意一辈子坐在这里,搂住她,品尝她的嘴唇。
他们吻了很久,然后她站起来,脱掉上衣跟裙子,里面什么也没穿,在他意料之中;但他很讶异地发现:奶头上竟然穿了金环,下体没有半根毛。
她说,“约翰,你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