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杰利·潘科想吃早餐之前,他已经去过三家酒吧和一家妓院。
他觉得,这句话是极好的开场白:“今天早上,在我吃完鸡蛋跟土豆煎饼的时候……”不管是在酒吧的里间,还是教堂的地下室,此话一出,一定会引起大家的注意。言谈风趣,博人好感,那不就是他来纽约的一个原因吗?过有意思的日子,当然,还要让别人觉得自己有意思。
还有,你也不得不承认,是为了试试人到底能有多么堕落,这个目的与早餐前就想去三家酒吧与一家妓院的想法也非常吻合。
今天他吃早餐的地方是一家叫小周的希腊小餐馆,位于第六大道与西十二街的交叉口。他并不真的是这里的常客。妓院在第二十八街,莱辛顿大道东边数过来第二家,就在几家印度熟食店和餐馆的那一带,大家都管那地方叫咖喱山。蔬菜咖喱饺与花椰菜烩土豆,可不是理想的早餐,反正这些店不到中午也不会开门。可他挺喜欢第三大道上的向日葵餐馆,他在妓院完事以后,常常会到那里坐一坐。
可是那天早上,他还没到饿死那份上,而他原定的下一站是去格林威治村里的查尔斯村和伟佛利村,所以,他穿过三十二街,朝第六大道走去。这一段的第六大道原本可以很清晰地看到世贸中心的双子塔,但现在只能看到遗址,下城天际线上缺了一块。一处被删除的景观,他不止一次这么想。
这会儿,他坐在小周餐馆的一个火车座里,面前摆着一杯柳橙汁、一份西式煎蛋卷,外带一杯咖啡,加奶,不加糖,这有多堕落呢?现在是十点钟,他要在十一点前到玛丽琳那边,下午一点前离开,今天剩下的时间就清清闲闲,没事可干。也许他还赶得上贝里街两点半的聚会。他离开玛丽琳家后,可以先到聚会场所,用钥匙先占个位子,等他晃回来的时候,就有位子好坐了。这功夫可省不得,等到聚会开始才进去,你就只能站着了。
复原,他想,这个城里就数它的门票最火了。
他让侍者替他续一杯咖啡,微笑示谢,这家伙走开的时候,他不由自主地盯着他走出去,对自己这种行为只是转了下眼珠。屁股挺翘的,他心想,可那又怎么样呢?
假使他出现在性上瘾①匿名者互诫协会的聚会中,他暗想,应该没人会让他滚到外边去吧。但是,他的生活会因此而变得无法控制吗?未必吧。说得直接点,他能应付得了这又一个互诫项目吗?他现在参加嗜酒者互诫协会,三年来,略微清醒了些。而且,由于在他的生命中,毒品也占据一定的分量,所以,他还得把两次嗜麻醉剂者互诫协会的聚会,挤进每一周的日程表。此外,他父母都是酒鬼——他的父亲因酒而死,他的母亲借酒而活——所以,他也参加了嗜酒者成年子女协会,偶尔去参加一下这种聚会。(但也不是去得太频繁,因为会上尽是些哭诉、埋怨,还有“要理解你完全正当的愤怒”之类的话,让他觉得牙疼。)
由于约翰·麦克是个酒鬼(还是个清醒的酒鬼,反正他们已不再是恋人了),他每个月还会去几次嗜酒者亲友会。他痛恨这个聚会,大多数他在那里见到的人,他都想狠狠地打他们两耳光——嗜酒者亲友会组织,他的辅导员总是这么称呼他们。但这也说明了他多么需要这个聚会,不是吗?也许不见得吧。很难讲清楚。
清醒了三年后,他每天要做的头一件事就是造访三家酒吧,一家妓院,吸入馊啤酒的酸臭和精液的腐臭味儿。这些地方都在切尔西,与他在九西街十七号的住处只隔开几个街区。这里暂时是他的安身之地,没电梯,只租得起公寓顶楼。每天早上他来清扫的时候,酒吧、妓院当然是大门紧闭。他有钥匙,进得门来,脚步轻盈,绝对不在发出恶臭的地方停留太久。这里有酒味、人体的气味、各种香烟的味道以及亚硝酸戊酯②吸剂的那种臭袜子一般的气味,还有一些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