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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绿灯前踯躅良久,彷徨难决。罗飞暗自笑了笑,把目光移向别处。他不需要再看了,他知道这对恋人必将在商场内重归于好。

    观察和分析,这是罗飞最大的兴趣爱好。而千变万化的人性,永远是他眼中最理想的观测对象。作为一名刑警队长,他从不把空闲的时光浪费在办公室里,他宁愿像这般独坐街头。

    这么多年来,罗飞自己也不记得观察过多少人了。反正男男女女,老老少少;喜怒哀乐,悲欢离合——各种各样的人,各种各样的情节都曾在他眼前出现。他几乎已阅尽了人生百态。

    可他却从未厌倦。

    就像今天,如果不是接到了队里的电话,他有可能在这里一直坐到天黑。

    但电话来了,他就不得不走。

    因为警情就是命令,不容违抗的命令。

    案发地点在五个街区以外的阳和路,与文汇路相比这里要偏僻许多。即便如此,警戒线外仍然聚集了不少围观群众。

    罗飞分开人群进入了警戒圈,首先迎上来的是个矮个子的中年男子,罗飞认得此人正是当地派出所的张所长。辖区内出了大案子,他当然会最先到场。

    “罗队,来了啊。”张所长主动打了招呼,并且伸出了右手。

    罗飞也伸手和对方握了握,同时问道:“大概什么情况?”

    “有个家伙当街行凶,被我们的巡逻民警击毙了。”张所长一边说,一边向圈子核心处瞄了一眼。罗飞早就注意到那里躺着一具尸体,他本以为那是凶案的受害人,谁知却是行凶的嫌犯。

    死者是个又高又胖的男子,看年龄大概二十来岁,他上身穿一件款式过时的夹克,下面牛仔裤配着皮鞋,略有些不伦不类。致命的枪伤在额头正面,一弹穿脑;此外在右腿膝盖附近还有另一处枪伤。罗飞判断开枪的警察应该是先击中了死者的右腿,但嫌犯顽恶,仍继续行凶,警察不得已才开了第二枪,当场爆头。

    紧挨着尸体停着一辆马自达轿车,车前盖有一处轻微的凹陷;驾驶座的车门敞开着,车座、车窗以及附近的地面上都留下了斑斑血迹。

    罗飞问道:“这是嫌犯的车?”

    张所长摇头道:“是受害人的。”不待罗飞追问,他又详细解释说,“受害人驾车首先和嫌犯发生了碰撞,这才导致对方行凶报复。”

    “哦。受害人呢?送医院了?”

    “是的。伤得很重。”张所长一边说一边咧着嘴,用夸张的表情来渲染受害人的伤势。

    罗飞的目光在车里车外细细地搜寻了一遍,又问道:“凶器呢?”

    “凶器?没有凶器……”

    “没有凶器?”罗飞不太相信。受害人伤势严重,现场民警被逼开枪,这都说明嫌犯的攻击力很强。一个赤手空拳的人哪有这么大的威胁?难道他是个练家子?可是死者体态臃肿,肌肉松弛,根本不像是有功底的人。

    “他是用牙咬的。”张所长再次咧了咧嘴,然后又进一步描述道,“把那人半张脸都吃掉了!”

    吃人?罗飞略略一惊。他转身走到死者的尸体旁,蹲下来仔细查看。

    死者的脸上满是未干的血迹。罗飞曾以为这些鲜血是从额头弹孔流出来的,现在却发现很大一部分来自于他的嘴部。这也印证了张所长提到的“吃人”之说。

    透过鲜血可见到死者的表情。他圆睁着双眼,脸上的肌肉扭曲狰狞;而令人印象最深的则是他的双颊——那里的肌肉绷得紧紧的,带动牙关死命咬合起来,仿佛要将整个世界都嚼碎。

    就在罗飞研究尸体的当儿,又有一行警察进入了警戒圈。罗飞抬头瞄了一眼,原来是刑警队的增援力量赶到了。这其中有两个人他最熟悉,一个是法医张雨,一个是他的助手小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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