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无论如何,马克思、恩格斯从未设想过在和平时期作为正常政权无产阶级可以用“专政”来进行统治。甚至列宁实际上也明白这一点,他早年曾明确地说:如果无产阶级能够得到农民的支持,“那就用不着说‘专政’了,因为那时完全能够保证我们获得绝大多数,以至专政大可不必要了”。[18]因此毫不奇怪,当时俄国马克思主义者曾强烈抨击民粹派的“人民专制”(注意:不是“专政”)理论,并强调宪政“不仅是”资产阶级的“工具”,而且也是无产阶级的“工具”。他们还明确指出:“‘自由主义者所忙于争取的’‘抽象权利’正是人民发展所必须的条件”。[19]在马、恩时代,所谓无产阶级专政只意味着用无产阶级的暴力来对付资产阶级的暴力,从不意味着用“无产阶级的”暴力对付“资产阶级”民主。马克思原来认为无产阶级革命后国家即消亡,后来虽然提出革命后的过渡时期仍要有国家,但那是个职能远比“资产阶级国家”弱化的、消亡中的“半国家”。而到德国开放党禁、社会民主党合法化后,恩格斯便主张走议会道路,由此导致了今日的社会民主主义。当时像俄国这样的国家里,“社会民主主义”与“马克思主义”是同义词,而“社会主义”一词常指民粹主义。若要指马克思主义的话就得讲明是“西欧式的社会主义”。[20]
那时民粹主义是主张革命暴力与“人民专制”的,而社会民主党则主张政治自由与议会民主,后者不但抨击那种“反对政治自由(据说这会使政权落到资产阶级手里)的彻头彻尾的民粹派观点”[21],还与自由派结成反民粹派的联盟。在经济上,民粹派主张村社社会主义和国家社会主义,而社会民主派则主张个人自由与市场竞争,普列汉诺夫的名言是:“俄国人民就这样分成了两个阶级:剥削者的公社和被剥削者的个人。”[22]只有把“个人”从强制性的“剥削者公社”中解放出来后,经过资本主义的充分发展,才谈得上走向自由人联合体。
但1905-1907年俄国社会民主派与自由主义反对派的政治运动被镇压,随即出现了为维护权贵利益以暴力手段摧毁传统公社、强行“化公为私”的斯托雷平改革。在当局强制推行“不公正的伪竞争”的刺激下,社会下层迸发了“反竞争的伪公正”冲动。传统公社的复兴成为民心所向,民粹派迅速复苏并成为反对派运动的主流。而主张公平竞争的社会民主派与自由派则被夹在中间陷于空前尴尬。除了部分书生坚持原来理念而被挤出现实生活、成为书斋里的反对派以外,有政治头脑的人不得不重作角色定位。许多自由主义者放弃了起点平等与民主原则而认同“不公正的伪竞争”,为权贵资本主义辩护,一步步走向寡头主义。许多社会民主主义者则放弃了个人权利与自由原则而认同“反竞争的伪公正”,向“人民专制”转变,一步步走向民粹主义乃至超民粹主义,并与欧洲正统马克思主义—社会民主主义主流宣告决裂。[23]这种超民粹主义化的社会民主派即列宁主义,在《国家与革命》一书中,列宁不仅全盘接受并强化了他过去曾猛烈抨击的“反对政治自由的彻头彻尾的民粹派观点”,而且把马克思设想的过渡性的“半国家”变成了利维坦式的“超国家”,要求实行“不受任何法律约束”的专政,把马、恩设想用以对付资产阶级暴力镇压的手段变成了对付“资产阶级”(及一切异己势力)民主、对付政治自由的手段。在此基础上又形成了布哈林的“无产阶级超经济强制”说与斯米尔诺夫的“社会主义原始积累”论,把“专政”从政治领域扩大到经济改造乃至经济建设领域。与此同时,1918年党也改了名,去掉了“社会民主党”的称呼,从此走上了与“欧洲社会主义”——社会民主主义决裂直至视后者为“最危险的敌人”的道路。俄国人就此步步走向了“古拉格群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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