循环?
所以,“如何分家”或分家中的公正问题极端重要,这不仅是对分家过程本身而言,而且关系到我们国家与人类能否跳出六道轮回的历史怪圈,在新的千年纪里建设新文明。每个真心希望摈除旧式家长制之弊的人,每个真正担心新式现代病的人,都必须正视它。
遗憾的是如今真正能正视“如何分家”这个真问题的人不多。其中原因可能在于:一是“如何分家”这问题十分操作化,不如“要不要分家”之类问题那么形而上和具有“理论性”。二是谈这种问题也可能不受欢迎;偷了或强占了“家产”的人自然讨厌谈论“公平分家”,而他们是家内最有势力的人,得罪他们是有风险的;外面的人则只想与“分家”后的新户主们做生意,很少有谁对“分家”的公平与否感兴趣。还有的外人久居于新式小家庭之中一直抱怨它的冷漠与孤独,他们乐于听到同样的抱怨,却不会理解“分家不公”之苦。
于是我们这里的人们也就忙于做两件事:或者一个劲地论证分家的好处,不管三七二十一能分就行,以至实际上在为偷窃、强占“家产”的行为找理由。或者一个劲地抨击新式自由小家庭的冷漠与孤独,甚至实际上在为旧式大家长作黄昏之颂。而有的时候,强占家产者与旧式大家长常常就是同一些人,于是我们又听到了合以上两类声音而为一的“左右逢源”之声。
不能说以上议论全无一点道理。分家的好处和小家庭的冷漠、孤独也许都是事实,然而离开了“如何分家”的选择,那些议论的价值至少要大打折扣的。
于是“公平分家”即为公正的改革道路而呼吁便成为我所关注的中心问题。早在1989年以前我写作本书的时候——那时“要否分家之争”还是真正的中心问题——我们就从历史上的“雅典道路”与“马其顿道路”、“美国式道路”与“普鲁士道路”的研究中提出了“改革道路的选择比改革与否的争论更重要”的命题。1992年我们呼吁公正的改革,提出要防止“掌勺者私分大锅饭”,更不能允许“掌勺者私占大饭锅”。1994年起我连续写了五论“公正至上”的文章,同时从剖析历史案例与分析现实问题两个角度探讨了现代化、改革中的公正问题在各个领域的表现,也包括农村、农民问题。
1997年底“自由主义与新左派”之争在国内“浮出水面”,而实际上此前这种争论在海外已经展开,在国内则已以“问题”之争的形式在“水面”下进行。我两者都参与了。我以为从80年代的“文化热”到90年代的“主义热”是思想解放又上了一个台阶。“文化热”时还缺少直面“问题”、坦言“主义”的氛围,那时的人们只能用“文化讨论”的形式进行隐喻式的思想交锋,什么东西都要扯上孔夫子或“文化传统”,反把许多本可明晰表达的问题弄得云山雾罩。如今有了讨论“主义”的空间,这实在是一大进步。但不足的是:由于如今“问题”禁忌往往比“主义”禁忌更突出——这是“如何分家”比“要否分家”更突出、利益冲突比“信仰冲突”更突出的社会动态在思想界的反映——致使这场“主义”讨论如今很大程度上还只是在“思想资源”的层面上展开。一边是哈耶克、科斯、一边是“后学”、“新马”,听起来像是洋人之间的争论。“资源”之争固然很有意义,但如果脱离了现实的“问题意识”、“资源”反而有可能遮蔽了“思想”。因为任何深刻的“主义”都不可能脱离现实“问题意识”而仅从学术传承的脉络中产生和发展。
有人认为,哈耶克与缪尔达尔的思想不可调和。其实在某些“问题”面前,岂止哈耶克与缪尔达尔,就是同有极端自由主义名声的哈耶克与米塞斯也是不可调和的。而在另一些“问题”面前,不要说哈耶克与缪尔达尔,就连哈耶克与马克思也可能会持同样立场——我国目前那些既为哈耶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