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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菲利普没法把威尔金森小姐的那段风流事从脑子里排除开去。尽管她讲到紧要处戛然收住话头,但意思还是够清楚的,他不免有点震惊。这种事对已婚女子来说当然无所谓,他读过不少法国小说,知道这类苟且事在法国确实可谓司空见惯。然而,威尔金森小姐是个英国女子,还未结婚,况且她的父亲又是个牧师。接着他一转念,说不定那个学美术的学生既不是她的第一个,也不是她的最后一个情人呐,想到这儿不由得倒抽了口冷气:他从未打这方面去体察威尔金森小姐,居然有人向她求爱,简直不可思议。他由于天真单纯,并不怀疑她自述的真实性,就像从不怀疑书里的内容一样;令他气恼的倒是,为什么这种奇妙的事儿从来轮不到自己头上。要是威尔金森小姐执意要他讲讲在海德堡的艳遇而他竟无可奉告,那该多丢人。他固然也有一套臆造杜撰的本事,然而他是否能使她相信自己是沾花惹草的老手,那就很难说了。女子的直觉十分敏锐,菲利普看到书本上是这么说的,她也许一眼就识破他是在撒谎。他想到她也许会掩面窃笑他,不由羞得面红耳赤。

    威尔金森小姐一边弹着钢琴,一边懒洋洋地唱着。她唱的是马赛耐特、本杰明·戈达特和奥古斯塔·霍姆斯谱写的歌曲,不过这些曲子对菲利普来说都很新鲜。他俩就这样厮守在钢琴旁边,一连消磨上好几个钟头。有一天,威尔金森小姐想知道他是否生就一副歌喉,执意要他试试嗓音。她夸他有一副悦耳动听的男中音嗓子,主动提出要教他唱歌。一上来,他出于惯有的腼腆谢绝了。但她再三坚持,于是,每天早餐以后凑着空就教他一小时。她颇有当教师的天赋,无疑是个出色的家庭教师。她教授有方,要求严格。讲课时,虽然仍带着一口浓厚的法国腔,但那种软绵绵的嗲劲却一扫而尽。自始至终没有半句废话,断然的口气中带几分威势儿;学生思想一开小差,或是稍有马虎,她出于本能,当即毫不客气地予以制止和纠正。她知道自己的职责所在,逼着菲利普练声吊嗓子。

    课一结束,她脸上又自然而然地泛起诱人的浅笑,说话的口吻也重新变得温柔可爱。她转瞬就卸掉了那层为人之师的外壳,可是要菲利普摆脱自己当门生的身分就没这么容易,上课时得到的印象,同听她讲述个人艳遇时的内心感受,颇有点格格不入。他对她的观察更加细致入微。他发觉威尔金森小姐晚上要比早晨可爱得多。早晨,她脸上的皱纹不少,颈脖上的皮肤也有点粗糙。他真希望她能把脖子遮起来,但天气很暖和,她穿的上衣领口开得很低。她又非常喜欢穿白色的服装,而在上午穿这种颜色的衣服对她实在不很合适。一到了晚上她就显得妩媚动人:她穿着像晚礼服一样的长裙,脖子上挂着一串红石榴珠项练,长裙前胸和两肘上缀有花边,使她显得温柔而讨人喜欢。她用的香水溢出一股撩人的异香(在布莱克斯泰勃人们只用科隆香水,而且只在星期天或者头疼病发作时才洒上几滴)。这时候,她看上去确实很年轻。

    菲利普为计算她的年龄伤透了脑筋。他把二十和十七加在一起,总得不出一个满意的答数来。他不止一次地问路易莎伯母,为什么她认为威尔金森小姐有三十七岁了。她看上去还不满三十岁呢!谁都知道,外国女子比英国女子老得快;威尔金森小姐长期身居异邦,差不多也称得上是个外国人了。菲利普个人认为她还不满二十六岁。

    "她可不止那把年纪罗,"路易莎伯母说。

    菲利普对凯里夫妇说话的精确性抱有怀疑。他们唯一记得清的,是他们在林肯郡最后一次见到威尔金森小姐时她还留着辫于。是嘛,她那时说不定才十一二岁呢。那足多年以前的事情,而牧师的记忆力一向靠不住。他们说这是二十年前的事情,但是人们总喜欢用整数,所以很可能是十八年,或者十七年前的事。十七加十二,只不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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