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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燕莎一楼有个“南美酒吧”,每夜绵歌艳舞。在京的鬼子们特别喜欢在那儿喝几杯,舞几曲。一天晚上,我和朋友B一起陪两个英国朋友去那儿。推门进去,扑面而来的浓烈异国情调,舞池暴满:台下在跳,台上两个样子像来自巴西的女郎边唱边跳,穿的却是中式兜带,大半身体线条毕露,美艳得让人瞠目结舌。我们一席三人坐下边喝酒边看热闹。舞池正在跳探戈,有一对穿红色的金发男女,花样百出,今夜必须出尽风头。

    我说:她的脚不简单,这么高跟旋转如飞。

    旁边有个洋人说,哪能与中国人比?三寸金莲,听说舞起来叫皇帝连国家也不要了。

    因为我是桌上惟一的中国人,他们只能问我:中国男人一定觉得小脚很性感?

    我很意外,因为这是第一次我听到西方人谈论小脚,以前我听到的都是小脚是摧残,太没有人性之类的话。

    我一点不恶作剧地说:可惜我不是小脚,不知道中国男人如何反应。

    那你母亲是吗?

    我母亲也不是。母亲年轻时,必须缠足,每次缠上,都被她拆掉了。她为此甚至绝食,最后取得胜利。否则她会做县太爷夫人,而不是袍哥头子老婆。

    这位洋人插话,如果现在中国女人是小脚,我做梦都会笑醒。小脚在中国消失,温柔美丽的小脚女人只能到电影里去找,至少对我们西方男人来说是终身遗憾。

    我站起来想给这个洋鬼子一个耳光。但是我从他眼睛里的狡讦看出来他是嘲弄。毕竟是中国社会让女人残废一千年,到底毛病出在哪里?我觉得著作等身的中外专家没有一个弄明白此中道理。

    以下我说的话是我的独到见解。专家们听着:你们引用时务必注明出处,以防我到法庭告抄袭罪。

    看来专家们一致的意见是:小脚,这个中国人形象上至今残留不去的污点,原因完全在全中国男人一千年不变的奇怪性心理,即小脚“恋物癖”。比如,康正果最近出版的《身体和情欲》说:“当男人越来越迷恋那三寸的金莲,不缠足或缠足得偏大,失形,竟成了身为女人的致命缺陷。”

    根据?因为“全球适用”的规律是:男人的性偏好,是女人身体变形的根据。西方男人对女人的三围要求,迫使女性在身材上竞争诱惑力。西方男人好细腰,于是十八世纪开始流行紧身褡,二十世纪流行减肥节食,做OO7大海报上的美人;西方男人好长身曳臀,于是有高跟鞋;西方男人好大波,于是有《海滩救生队》的帕梅拉,然后隆乳术大兴。

    虽然我住在西方,但我对西方男人的性趣究竟是否如此,知之不详,评头论足时总觉得力度不够。到处是减肥广告,弄得我也认可了。应当说:减肥对女人本身没有坏处,胖子总是死于心脏病。用鞋子撑个高个子,也不错。我的老邻居玛丽的女儿说,她一旦穿上特高跟的鞋,穿上露出乳沟的晚礼服,发现男人矮一头,对她说话的语调都变得谦恭有礼。一句话:西方的美容癖好,似乎对女人本身也并不是完全没有好处。小脚不然,我想不出任何用处。

    用这个“定律”套中国,整整一个千年的小脚史,就只能怪中国男人的小脚“性癖好”?我一直怀疑这个解释,因为小脚实在难看。小时候我喜欢乱窜,让我看到了邻居老太太解掉裹脚布后的样子:那种丑陋,那种臭味,让我一生难忘。当然我不是中国男人,现在已经抓不到一批男人来做测试,肯定或否定都是悬猜。

    嗜小脚的故事挺多:辜鸿铭爱小脚的特别气味。不过这个人不能算数。他是半洋人,一心一意反潮流。凡是北大同事反对的,他都偏要拥护。他做戏挺认真,我们就真上他的当了。

    晚清小说《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中也有一个嗅脚癖,既是“怪现状”,即非常人所能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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