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
第(1/3)页
关灯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黄兴东渡日本后,参与创立同盟会,成为革命的二号人物,手下的兄弟越聚越多,影响越来越大。不过他始终有个心结,必须要给好兄弟马大帅一个交代,必须要实现那个风雪之夜的承诺。

    现在,时机成熟了,在有着良好革命基础的广州,最凶恶的敌人铁汉李准已经被炸断两根肋骨,躲在家里不敢出门了。

    辛亥年阳春三月,草长莺飞、流水潺潺,黄兴挥一挥衣袖,只带了个行李箱,轻轻地出发了。

    大哥,我们想死你了!同志们奔走相告,他们知道人生中真正的铁血即将到来。

    他们的铁血将在广州绽放,所有的枪口都对准了一个人——两广的第一把手张鸣岐。

    张鸣岐,牢牢占据辛亥年年度排行榜的一个席位。他是史上最年轻的总督,刚满三十五岁。

    晚清,升官最快的就是张鸣岐。

    张鸣岐最喜欢说的一句话是:“运筹于帷幄之中,决胜于千里之外。”

    这话也不怎么样,不是说得不好,而是拿别人的话来验证自己的怀才不遇,没创新。

    就不能搞点原创吗?

    张鸣岐本来就不善于原创,他善于幕后策划。这一点倒和张良有几分相似,说好听一点,军师;难听一点,师爷。

    还有一点也很相似,他们都幸运地碰到了自己生命中最重要的那个他。张良遇见了刘备,从此他的生命充满传奇;张鸣岐遇见一位贵人,从此他的仕途步步高升。

    张鸣岐的父亲张凌云是个怀才不遇的主,满腹才华却屡试不第,常年混迹在外,掌鞭赶车为生。

    一日,张凌云赶车途中,遇见一大户人家办丧事,高扎灵棚,匾额显赫。张凌云只是摇头,字写得太寒碜了。他猛地挥起了长鞭,一鞭将匾额打碎,索要笔墨,重新写了一张。

    写完后,大家一致惊呼:“好大掌鞭的!”

    张凌云有点郁闷,认真写的字无人喝彩,随意的一鞭子却招来称赞“大掌鞭的”。这世道人心有点乱。

    从此神鞭张的名声就传开了。

    老是赶车也不是个办法,张凌云好不容易花钱捐了个官,湖南湘潭朱亭丞,未入流的小官。

    张鸣岐就出生在湖南,从小就机灵,且爱搞恶作剧。一次跑到一个店铺里,乱翻账簿,看完后竟一把火烧了。店主人大怒,要惩罚他。

    张鸣岐哈哈一笑,不慌不忙……

    然后呢?

    那还用说,谁都能猜出,张鸣岐将账簿完完整整地重写了一遍,而且一字不差。

    这老套的故事,有点玄乎。一本几十页甚至上百页的账簿,几分钟就能记住?智商超过一百六十也不行。不过可以肯定,张鸣岐确实很聪明。

    也许天才都不大善于考试,张鸣岐中举后,考进士几次落榜。他一边在国子监读书,一边在憧憬着千里之外的梦想。

    实现梦想要脚踏实地,经人推荐,张鸣岐来到翰林余诚格家做家教。

    在京城有碗饭吃不容易,可张鸣岐不在乎。天天迟到早退不说,还不讲卫生。衣服被子几个月都不洗,不洗也就罢了,他还喜欢整天躺在臭烘烘的被窝里,躺在被窝里也就罢了,他竟然还脱光衣服躺在被窝里,和客人高谈阔论。

    这样的老师,会把孩子教坏的。对不起,只有走人。

    这处不行,那就换一家。张鸣岐经姐夫介绍,又来到了另一家。

    从此,张鸣岐的春天来了,因为在这户人家遇见了一生中最重要的那个他。

    从此,他们形影不离,情同手足,患难与共。

    张鸣岐陪着他去塞北大漠,看长烟落日;陪着他跋山涉水,去安慰一位失魂落魄的老太太;陪着他到南国羊城,向天怒吼。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