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在街上如果碰到野兽,你会怎么做?
那头野兽露出一副事不关己的表情,走在春天的街道上。确实就是当时那个男的,但他看起来并不像记忆中那么凶残,只是个随处可见的年轻小鬼。
他穿着大两号的牛仔裤与运动夹克,是B-Boy那种装扮,吹着不冷也不热的风,一个人独自走着。春天是最适合散步的季节,连运动鞋的胶底也开心地弹跳着。即使是池袋这么脏乱的街道,也到处看得到染井吉野樱亲切地洒着花瓣。离开牢笼、总算获得自由的他,眼神里都是满足,却完全看不见你。有句谚语说:“人不会记得自己踩过别人的脚,但是会记得别人踩过自己的脚。”恰好可以形容这个状况。
你的心中涌起复仇的怒气,也想起当时的苦痛与恐惧。你紧握拳头,肾上腺素大量分泌,多到足以拿去卖给需要补充肾上腺素的人。如果你突然挥拳揍人,或是等他走过去后再攻击他的后脑,野兽会露出什么样的表情呢?他会不会毫无抵抗、立刻倒地,让你痛殴一顿?或者,他会变回当时那只野兽,对你伸出爪牙吗?
但由于你是一介善良市民,不能做出这么不理智的事。你只能装作不认识他,直接走过去。再怎么说,那家伙已经赎了罪,回到这个世界来了。就在这个你住惯了的地方,未来必须一直与野兽共同生活,以后还会再碰到那家伙几次吧。即便如此,还是必须忍耐,这才是身为市民的正确生存之道。你应该会任怒气沉入心底,回复平常的生活吧。
然而,如果有个爱你的人,悄悄计划帮你复仇。你会怎么做?说什么也不能原谅野兽。光是那种程度的处罚,仍不足以弥补他犯下的错。有必要施以最严厉的惩罚,要棒打鞭抽。反正他根本不能算是人类,只是一只夺走你重要东西的野兽罢了。
我们这个世界,始终在衡量罪与罚之间是否平衡。对于任何犯罪行为及其受到的刑罚,一定会有人说很公平,也会有人说判太轻。事实上,想要判断处罚的轻重程度,除了诉诸法律外,就没有其他标准了。
这次要讲的是在池袋的时髦咖啡店私设法庭的故事。不瞒各位,法官就是我本人,虽然我是个从未制裁过任何人的菜鸟法官,但是请各位不要苛责,因为《刑法》什么的,我可是连一页也没读过。
这个故事的主轴是,一旦犯罪被害人与加害人必须在同一条街上共同生活时,我们到底能做些什么?这种状况,未来会越来越常见,想逃也逃不了。或许会有人认为我的做法太天真吧?没关系,就来赌赌看,如果你站在同样的立场,十之八九也会采取跟我一样的做法。因为,我亲眼看见了——被害人与加害人握手言和的场面。我看到了他们相视而笑的珍贵画面。
然后,你紧抱野兽。
因为野兽不仅仅是野兽,他也是人。
之前没发现这个事实,因为我们自己也还是动物。
漫长的冬季终于结束了。
光是为了这件事,我就很想在西一番街遍布污渍的彩色地砖上跪下,向全世界献上我的感谢——地球啊,谢谢你为我公转。我真的很讨厌寒冷与黑暗。春天的风吹得我很舒服,像是皮肤细致的女人上臂内侧的那种滑溜柔润的触感。春风迎面而来,不只轻抚我指尖,也轻抚我全身。
对我来说,春天最期盼的就是在夜里散步,在风情万种的春风里来场漫无目的的散步。在平淡无奇的住宅区一角转弯,细瘦的樱树突然映入眼帘,粗细和小孩子手腕一样的树枝努力伸展,让白色的花在夜空展现。我当然不会停下来看花,而是维持原本的步行速度,将一瞬之美收在心底。相遇而后别离,然后再相遇。无论与人或与花相遇,在某种速度下相互接触,绝对比停留在某处接触要好。
春天的池袋步调缓慢,就像某个乡下城市一样。池袋有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