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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吕不韦是以一个成功的商人身份登上历史舞台的。

    《史记·吕不韦列传》说他是“阳翟大贾”,《战国策》则称他为濮阳人。阳翟属郑国,濮阳属卫国,都是当时著名的商业繁荣城市。很有可能,吕不韦生于濮阳商人世家,而行商于阳翟,“往来贩贱卖贵,”,只要哪里的生意好做,能够赚大钱,他的身影就出现在哪里,行迹遍及赵、韩、魏、秦、楚等多个王国,也算得上是一个典型的“国际商人”了。很快地,吕不韦就以其卓越的才识与出色的经商本事成为“家累千金”的巨富而闻名遐迩。

    然而,那时商人的地位却极其低下。其衣服式样,有着特殊的卑贱标志;商人再富有,也不能乘坐高车驷马;人们每每提及商人,都将他们视为不懂礼仪、毫无廉耻、奸猾狡诈的小人,并与罪犯、家奴等同。

    写到这里,我的笔触将稍稍展开,探讨一下中国轻商传统的历史渊源。商业作为流通手段,是生产与消费之间不可或缺的桥梁与纽带,促进了社会的经济发展,使得人们的生活更加丰富多彩,理应受到敬重与鼓励,却为何总是饱受岐视、屡遭限制呢?我以为原因不外以下几点:一、以自给自足、自然封闭的小农经济为基础的封建社会不太需要商业这一中间环节,即使少量的商业活动,也为封建官僚所控制,民间不可能发生大规模的商业经济活动;二、商业及商人只生产价值,不生产使用价值。一担谷子,经过商人转换到消费者手中,谷子只会少量损耗,绝不会多出一粒,这使得在自然经济条件下生活的古代人们产生一种误解,认为商业多余,只有最基本的生产部门——农业才是天下之本;三、由于地区经济发展的极不平衡,特别是战乱频仍时期,商业的利润极高,贱买贵卖,有时一转手就可获利几倍甚至数十倍之多。这对长年累月辛勤劳作仍然食不果腹、衣不蔽体的农民来说,不仅得不到心理平衡,也是一种挡不住的诱惑。“用贫求富,农不如工,工不如商”,于是,他们纷纷弃农经商。长此以往,戮力本业的人们会越来越少,社会的根基不是面临着崩溃的危险吗?

    四、商业的日益发展必然带动社会方方面面的公平竞争与人身自由,使得人本意识逐渐觉醒,导致民众反对血缘宗法制度、反对人身与思想的束缚、反对传统人治的长官意志、反对壁垒森严的封建等级……一句话,商业的自由与繁荣必将导致社会旧有礼法的分崩离析,动摇封建统治的基础;五、勤劳朴实的农民最为痛恨的就是那些不劳而获的寄生虫,在他们眼里,商人不事生产游手好闲,却累资巨万锦衣玉食,不正是这样的一类角色吗?于是,自然而然地将他们视为违背伦理道德的奸诈小人;六、周灭殷商,商朝遗民大都受到迁徙,他们不仅退出了政治舞台,也失去了立身之基——土地,迫不得已,只得转而经商。久而久之,“商人”也就成了生意人的同义语。在周朝,殷商是被征服、被统治的氏族,以当时的道德观而言,商人是理所当然应该受到岐视的一个群体。这一观念一直贯穿于周朝八百多年的漫漫时光之中,时间一长,“商人”也就成了低贱的同义与象征……

    吕不韦年轻聪颖、谋略过人,在经商中更是练就了一身处变不惊、纵横捭阖、游刃有余的过硬本领,加之具有雄厚的财力做后盾,他自然不甘心一辈子仅做一名地位低贱的商人。是的,为什么千金之富不如一爵之贵?难道商人就不是人吗?难道他们命该默默无闻受人岐视吗?难道就不能通过经世治国、折冲尊俎、驰骋疆场等途径改变命运,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吗?我们不难想见,这些念头肯定长久地积蓄在年轻巨富吕不韦的心中,不时地啃噬、咬啮着他的心灵,催他奋进。在一个不把人当人的社会里,我们可以将其视为个体自主意识的觉醒,吕不韦想做的,就是使自己成为一个真正的人,一个具有人格尊严、自由平等的大写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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