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飞必须死。”李亚平说。在《帝国政界往事:公元1127年大宋实录》这本书里,作者用五分之一的篇幅推演出这个结论。
这是一本坚持讲故事的历史书,读来很有《万历十五年》的味道,娓娓道来,隽永通达,让我们感应到古人的心跳。但在一连串的精彩故事中,我读出了一道关于暴力均衡的残酷方程式:自身暴力=异己暴力,这是维持既有秩序的常规条件。一个国家政权要维持既定的利益格局,必须拥有足够强大的暴力,抵御异己暴力的侵犯,让侵犯者得不偿失。在中国历史上,只要别人的暴力比我们强大,别人就可以扩张利益边界,就可以称霸,就可以让我们称臣纳贡,甚至可以踩着我们坐江山。反之亦然。岳飞之死,便是由这道方程式决定的。秦桧等人的忠奸正邪,反倒可以忽略不计。
整个推算过程,正如该书的结构一样,需要从宋朝的创建开始。这是一篇一波三折的故事。
宋太祖赵匡胤是篡位武将。在部属的拥戴下,他取代了他负责保卫的皇帝。这件事让大家看到了“太阿倒持”的结果:武装力量本来是皇帝用来削平外患、镇压内乱的宝剑,不过,这柄利剑握在部下手里,极易形成“太阿倒持”之势,反过来威胁皇帝自身。赵匡胤篡位并非特例。从安史之乱开始,一个又一个君王倒在了自身保卫者的剑下。于是,生活在宋初的人们,难免在前朝兴亡中得出结论:内忧大于外患,内部的异己力量比外部的异己力量更危险。
宋朝的军事制度就是在这种历史经验的背景下建立的,其主题便是抑制内部的异己力量。至于具体方法,我们可以想象一个武将,他的持剑之臂与另外两位铐在一起,形成三方掣肘之势。同时,这位武将的脖子上骑着文官或宦官,转动脑袋必须事先请示。这还不算完。武将平时不准碰那柄剑,不知其轻重利钝,剑也不大跟手。此外,这位武将身边还有其他武将,构成彼此防范之势。最后,在所有武将之上,还有一支皇帝直接控制的御林军,就好比皇帝亲手持剑,虽然不那么膀大腰圆,但足以对付小漏洞和小兵变,至少可以拖延时间,等待众剑赶来勤王。
这套制度,可以保证稍微大点的军事行动都在皇帝的控制之下,保证每个将领反叛的胜算很低,确保枪杆子永远听皇帝指挥。但是,这样的军队还能打胜仗吗?《孙子兵法》之《谋攻篇》谈到预测胜负的五条标准,其中一条说:“将能而君不御者胜”。且不论才能如何,仅凭这套驾御体系,就可以猜到宋朝的将领不能真正负责,容易推卸责任,进而还可以预测宋朝对外的战绩不佳。《孙子兵法》名列宋朝汇编的《武经七书》之首,属于军事教育的必读书,宋代君臣不会不懂这个道理。
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可以断言:宋朝对辽、金、西夏和蒙元的弱势,其实是自找的。更准确地说,这是皇帝深思熟虑后的选择——在内忧大于外患的基本判断之下,两害相权取其轻。外患,即辽金之类的异国暴力集团。内忧,指帝国内部的大小军阀或暴力集团的高级代理人。
如果把皇帝比作官军这个合法暴力集团的老板,他委托了一些将领代他管理军队,在监督不力的情况下,代理人很可能阳奉阴违,假公济私,化公为私,实行内部人控制,甚至变成军阀,推翻皇帝。监督力度不同,这些代理人便拥有不同浓度的异己色彩。一旦异己的浓度与敌国近似了,内部与外部之间的界限也就模糊不清了。李亚平说,宋朝传统的军事体制以降低效率的代价换取内部安全。这是可以理解的。对皇帝来说,被辽金推翻与被部下推翻是一样的,他只管避害,不分内外。
事后看来,宋朝皇帝的掌握分寸似乎有点问题。他们对武将的重重节制,固然防止了军阀的产生,但自身的军事力量被过度削弱,破坏了与辽国、西夏和金国的暴力均势,结果不得不每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