呢?您不要胡思乱想了。”
李斯又写信说:“不对呀,赵高是个低贱的人出身,低贱出身的人,贪欲大,我觉得他对您威胁很大啊。”
秦二世深信赵高不疑,不予理会。但他眼看李斯跟赵高水火不容,又生恐李斯会利用自己的丞相职权杀了赵高,就提醒赵高小心点。赵高说:“我不用小心了,我被他杀了好了。丞相所忌惮的就是我,他杀了我,他就可以天不怕地不怕,实行他田常篡齐的素志了。”(早已作古的田常在本月声名雀起,正派反派都拿他当脏水往对方身上泼。)
秦二世想了想,觉得还是李斯是田常的可能性比较大,于是他宣布:“朕命令,把李斯交付司法部门审查!”
李斯算是斗败了。
还有右丞相冯去疾、将军冯劫,因为也是一再逆鳞劝谏者,也被一并抓进监狱去,调查审问他们的罪行。二冯看见吏人来收了,就决定自杀,每人弄了一些苏丹红,泡水吃了。临死前,他俩说:“将相是不能受辱的。”
这二冯,都是当年冯亭的后代。还记得冯亭吗,长平之战里的上党郡郡守。先秦时代以及秦汉时代的人,都是非常讲面子的。司马迁曾经说过,一个人不自杀而接受被抓进监狱,在监狱里受罪,最后被法办,对于中等才智以上的人来讲,就已经是很羞愧的事情了。所以当时略有地位的人都很看重自己的人格尊严,这是分封时代强调个性独立与人格尊严的贵族精神的遗绪。(但是到了大明朝,皇帝当朝把臣子的衣服扒下来打屁股,简直跟我们从前的小学里教师体罚学生一般平常。这种廷辱在先秦时代是不可思议的。要落到那份儿上早就死了。司马迁辱入狱吏,受到刑残,成了他书中念念不忘的耻辱,他之所以当时不事先自杀,只是为了能留身含辱完成自己的伟大《史记》。但是,明朝的大臣们不一样。长期的皇权专制的社会体系,已经使得他们驯服得很有奴才性和奴才相了。臣子不是自己的,和帝国中的一草一物一样,都是皇帝的私人物品,打打当然可以。他们没有和皇帝对等的独立完整的人格。皇帝和臣子之间是虐待狂和受虐狂的关系。而在先秦时代和秦汉时代,君臣之间带有一定的师友主客关系。现在看譬如美国政府,上下级也似乎是先秦那种的。)
不过呢,李斯和二冯不同,李斯是布衣出身,对生命和尊严看得比较变通,他觉得在监狱里住着也比嘎嘣死了强。
于是李斯就带着行李去监狱里边住着去了。作为帝国的宰相,到了这里一看,才知道地狱即在人间。到处是油煎饿鬼。他对狱吏提意见说:你们这里条件太差了,为什么虐待犯人。
“他们都是坏人,为什么不虐待他们。”狱吏说。
审判日开始了,赵高是李斯案的钦定主审,所以廷上的法官也是赵高安排的人,他问李斯:“你为什么要谋反?”
李斯说:“这个说来话长。”
“那就下次再说吧!来人,打他一百棍子!”
于是不由分说,把李斯按倒,打了一百竹板。打完之后,李斯嘿嘿呀呀,皮开肉绽,只有出的气,没有进的气了。法官问他:“怎么样,你态度老实了一点没有?”
李斯说:“好……好……”
“那你说一下,你认识陈胜多久了?”
“……不认识啊。”
“好,再打八十!”
李斯又给拉到板子上去了,噼噼啪啪被打得浑身发热。拉下来后,法官问他:
“有我想听到的东西吗?”
“我是忠臣啊!”
“好,再来八十!”
狱吏说:“大人,打死了没法向上边交代啊。”
“押回牢里,上束缚,免得他越狱!”
所谓束缚,就是枷锁,于是李斯被带上了桎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