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吗。
她:你化成灰我也认识。
我:我干什么了,这么让你过目不忘。
她:上回跟你聊完我电脑就中毒了。
我:冤枉呀,尽管我上次有点儿感冒咳嗽,可你的电脑决不是我传染的。
她:我用瑞星2000杀了3遍,现在没事儿了。
我:甘草片我吃了3瓶,无济于事。
我突然想起,女孩给我留过电话,何不打给她,直接语言沟通。
我拨了她的电话,却被挂断。
她:你打的电话?
我:干嘛不接?
她:为什么要接,我又不认识你。
我:难道我们只能通过冰冷的ASCA码交流?
她:网络和现实不要混为一谈。
我:那你干嘛留电话给我?
她:你要的。
我:我要你就给?
她:给你电话并不意味着我会接你的电话。
我:你怎么知道电话是我打的?
她:因为这个号码我只告诉过你。
我:你不会只认识我一个人吧。
她:当然不会,因人而异,我有4个手机,呵呵。
我:你在中复还是国美上班?
她:我没工作。
我:我还以为你是卖手机的。4个手机兜里装得下吗,要不我替你分担两个。
她:我兜多!
我:问你个问题。我对一切表面现象充满兴趣,现象是本质的反映,搞懂这个问题,能加深我对她的了解,进而实现我的非分之想。
她:说。
我:为什么叫“茶杯里的叶子”?
她:不该打听的就别问,我走了,拜拜。然后下线了。
13
刚才和茶杯里的叶子聊得一时兴起,我开始了盲打,把键盘敲得声声作响,忘了珍妮玛莎就在身边。她对我的噼里啪啦目瞪口呆,说这还不叫打字快?!我说,这也叫快?!
珍妮玛莎叫我过去看看她的电脑出了什么毛病,原来她想格式化软盘,没想到点错了,居然把C盘给格了,问我有没有办法恢复,我说只能重装系统,她让我装,我说不会,让她找别人,她说连你都不会,谁还能会,我说干嘛我不会别人也不能会,她说你可是电脑高手呀,打字那么快。
第一次听说以打字速度来评判一个人的电脑水平,真是这样的话,那些十八九岁给北京各报社打字的外地姑娘的电脑水平便无人能及,她们用五笔一分钟能打三百多字,如果哪个姑娘才思敏捷,半天就能写出一部长篇了。
珍妮玛莎对电脑并非一窍不通,至少还会看VCD,她通常利用上午上班时间去摊儿上买盘,利用公司的电脑和下午上班时间将其认真看完后高呼:“太盗版了”,然后起身去换。看着她走出办公室的背影,我想,即使是正版,她也会找出各种理由去换的。
14
每当看到员工们在老板面前唯唯诺诺的样子,我就想,二十多岁的时候,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有情可原;三十多岁还俯首甘为孺子牛就说不过去了,光阴如梭,我不能再荒废了,转眼就是奔三张儿的人了。
我真想有个机器猫朋友,乘坐他的时空飞毯穿越十年的光阴,看看自己三十岁以后的模样。那时,我如果混好了,兴许已经结婚,更牛逼一点儿的话,孩子都该会骂街了,但如果还是现在这副德行,我肯定还是光棍一条。
无论那时结果好坏,看一眼起码落个心里塌实——再怎么折腾也就这操性了,省得我非摆出一副不服输的劲头,干啥事都玩命(人人都在玩命,我没办法不玩),惟恐落后于人。
在青春和财富面前,我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