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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妻子是个非常不守时的女人。本来约好在克拉瑞吉酒店吃午饭的,我晚到了十分钟,结果仍不见她的影子,但我并没感到惊讶,要了杯鸡尾酒等着。现在正是这个季节最热闹的时候,休息室里只有两三个空位子。有些人早早地吃过了早餐,正在啜饮着咖啡,其余人像我一样漫不经心地喝着干马提尼。那些穿着夏裙的女子们看起来快乐而迷人,男人们在旁边大献着殷勤,但在我看来,她们中没有一个长相能够吸引我,让我打发掉需要等待的那一刻钟时间。她们看起来个个身材苗条,让人赏心悦目,穿着光鲜而随意,但基本上属于一个模式,我耐着性子而不是带着好奇心打量她们。两点了,我开始感到饥肠辘辘。妻子跟我说,她不会戴绿松石,也不会戴手表——因为绿松石变绿了,表不走了,她把这些归于命运的不怀好意。关于绿松石,我无话可说,但至于手表,我有时想,如果她能给它上上发条的话,也许就会走了。我正想着这些,一位侍者走过来,低声地、郑重其事地跟我说话(酒店侍者常如此装模作样,仿佛他们要传达的信息比语言本身要坏很多),说有一位女士刚刚打电话过来,说她让事缠住了,没法赶过来跟我一起吃饭。

    我犹豫了一会儿。一个人在一家嘈杂的酒店吃饭毫无趣味可言,但到俱乐部去又有些晚了,我决定留在这里,于是大步走进了餐厅。让那些时尚酒店的侍者领班知道你的名字并不能让人感到特别满意(对很多的尊贵客人来说似乎都是如此),但此时此刻,我当然乐于看到不那么冰冷的眼神了,侍者领班正站在那里,面部僵硬,脸色也不够友好,他告诉我说餐位全满了。我围着宽敞而豪华的餐厅无助地转了转,突然看到一个我认识的人,这让我感到很是开心。伊丽莎白·佛蒙特是个老朋友了,她冲我笑了笑。看到她一个人在吃饭,我向她走过去。

    “你愿意可怜可怜一个饥饿的人而让他坐在你身边吗?”

    “哦,好啊,不过我快吃完了。”

    她坐在一张小桌子边,紧靠着高大的柱子。我坐下来后发现,尽管大厅里人满为患,我们这里还是很隐秘的。

    “我感到很幸运,”我说,“我快饿虚脱了。”

    她非常迷人地笑了——笑意没有一下子将她的脸庞照亮,而似乎一点点地在她脸上弥漫开,并散发着魅力;它先是在嘴唇上抖动着,然后慢慢地扩散到那双忽闪着的大眼睛,柔柔地滞留在那里。没有人能肯定地说伊丽莎白·佛蒙特是用普通模子刻出来的。在她是个女孩时,我根本不认识她,但很多人告诉我那时她极可爱,让人看了都会眼泪汪汪,但我并不相信。现在尽管她已五十岁了,仍无可比拟。她残留的美貌使得那些年轻女人的娇嫩和美丽看起来有些无趣,我不喜欢那种千孔一面、涂脂抹粉的脸蛋——我想女人因滥用脂粉、胭脂和口红而使她们的表情变得呆滞,个性变得模糊。伊丽莎白化妆不是模仿自然,而是超越自然。你不会质疑其所用的手段,但会为其效果叫好。她在化妆品的使用上大胆而张扬,但这凸显了而非减弱了她那张完美无缺的脸蛋的特征。我想她的头发是染过的,乌黑顺滑而又闪烁着光泽。她一直昂首挺胸,仿佛从来没学会懒洋洋地倚着靠着,她的身材也非常纤细苗条。她穿的是黑色的缎料服装,其线条和朴素让人称赞不已。她脖子上挂着一串长长的珍珠,其余唯一的珠宝便是镶嵌在婚戒上的一颗巨大的绿宝石了;婚戒呈现暗红色,使她的手看起来是那样白皙。但正是她那双手(染着红指甲)最清楚无误地泄露了她的年纪,你看着她们,内心里会感到失望,而且无需多久,它们看起来就像是猛禽的爪子一般了。

    伊丽莎白·佛蒙特是个不简单的女人。她出身高贵,因为她是圣厄斯七世公爵的女儿。她十八岁时结婚,嫁给了一个大富翁,立即过上了令人咋舌的奢侈放荡、寻欢作乐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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