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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那么一段日子,我无法断定自己是否喜欢皮特·美尔罗斯。他出版的一本小说,在那些无聊的知名人士中引起了一定轰动——这帮人总是孜孜以求于新的天才出现。那些除了参加午餐会便无所事事的老年绅士,带着少女般的热情夸赞它,那些声音尖细、跟丈夫抵牾重重的小女人们都认为,这部书给人们展示了希望。我读了几篇评论,意见纷纭不一。有些评论家认为,作者这部处女作小说的问世,已使他跻身英国一流作家的行列,而其他评论家则嗤之以鼻。我没有读这本书,经验告诉我,如果一本书引起了关注,你不妨等上一年再去读它。如此一来,很多书根本不需要读的,其数量之大会让人瞠目结舌。但一天我碰巧遇到了皮特·美尔罗斯。我曾受邀参加了一次雪利酒会,尽管有些疑虑。酒会举办地是在布鲁姆斯伯里一座改造过的楼房的顶层公寓。当我爬上四段楼梯到达那里时,已经有些气喘吁吁。女主人是两位刚刚步入中年的女士,身材远比一般人高大。她们这类女人,熟悉汽车内部的所有构造,喜欢在雨中尽情散步。即便如此,她们仍然女人味儿十足——喜欢用纸袋子吃饭。两人虽然拥有独立的财产,但从来都没做过什么工作。她们称自己的客厅为“我们的工作坊”,宽敞而空荡。房间里有不锈钢椅子,但看起来似乎难以支撑主人的非凡体重;此外,还有些玻璃面的桌子,和一张覆盖有斑马皮的宽大沙发。墙上装有书橱,还挂着英国著名的塞尚、布拉克和毕加索模仿者的画作。书橱里,除了十八世纪的一些“奇妙”书籍(色情文学是永恒的嘛),只是在世作家的著作,大多都是初版。实际上,我被邀请到这里来就是来给我的一些作品签名的。

    签名不签名的无关紧要。房间里还有一女子,可能是女主人的妹妹,人也粗壮,尽管没有女主人那样粗壮;个子高大,尽管没有那样高大;为人热情,虽然也没有那样的热情。我没听清她的名字——她是边看那些画作边回答的。坐在我身边的唯一男宾就是皮特·美尔罗斯。他很年轻,大约二十二三岁,中等身材,体态笨拙,这使他仿佛蹲在那里一般。脸色泛红,皮肤似乎紧紧地绷在面部骨骼上。长着闪米特人才有的大鼻子——尽管他并非犹太人。浓密的眉毛下是一双警觉的眼睛。剪短的棕色头发上满是头屑。穿着褐色的诺福克夹克和灰色的法兰绒裤子,这些都是切尔西国王大道上光着头闲逛的艺术类学生才穿的。粗鲁的年轻人!他的行为举止也毫无引人注目之处。他自以为是、喜欢争吵,而且颇为偏执。对他的同行作家,他激情满怀地表达了内心的蔑视。他用活泼的语言抨击那些所谓美名,令我感到有趣。但我还是谨慎地没有发言,因为我想到,只要我稍一转身,他就会把我的名声骂个狗屁不是。想到此,也就觉得没意思了。他颇健谈,谈吐有趣,有时也会表现出机智来。倘若不是他的俏皮话让三名女士丧失理智般狂笑不止,我也会跟着轻松地笑一笑。他只要一开口,不管好笑与否,是否适宜,三个女人都会放声大笑。他讲了很多蠢话,因为他一直说个不停,不过有些话也说得巧妙。他有自己的观点,尽管粗糙,也不像他本人认为的那样富有新意,但很真诚。不过,他给人印象最深刻的还是他的活力,热切而猛烈,如同一团炽热的火焰,带着抑制不住的愤怒,将整个人熊熊燃烧起来,甚至照亮了周围的人。这小子是有两下子,即便如此,临走时,我仍有几分好奇,他将来会怎样呢?我不知道他是否有写作才华,很多年轻人都能写出灵性十足的小说——但这说明不了任何问题,不过在我看来,他这个人还是有些与众不同的地方。这种类型的人,等到了三十岁,岁月就会磨平他的棱角,阅历则告诉他,他没有像他想象的那样聪明,那样,他就会变成一个有趣的、让人愉快的家伙。不过,我是再也不想见到他了。

    让人吃惊的是,两三天后,我收到了他寄来的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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