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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贝特曼·亨特睡得很糟糕。从塔西提岛坐船到圣弗朗西斯科的两周里,他一直在忙着编造一个借口;坐火车的三天,他则在不断重复着要讲的话。眼下再过几个小时就要抵达芝加哥了,他突然疑虑重重起来,平素多愁善感的心再也不得安宁。他不太确定自己是否已经尽了最大努力,而他一向有个好名声:凡事总要付出百分之一百二十的努力。让他心中感到忐忑的是:在一个切乎他本人利益的事件中,他让个人利益战胜了上述好习惯。就他的理解而言,自我牺牲对他有着强大的吸引力,而他在该事件中的无所作为让他产生了一种破灭感,就像一个一心为人的慈善家,为穷人建造了一批理想的住所,到头来却发现自己从中大赚了一笔;在一件善事中,有百分之十是他从中得到的满足感,这种回报是他无法拒绝的,但他觉得自己的美德和清誉却因此受到了损害,这就让他有些尴尬了。贝特曼·亨特知道自己的内心是纯洁的,但他不确定的是,如果他把自己的经历讲给伊莎贝尔·朗斯塔夫听,她那冷冷的灰色眼睛里发出的审视目光到底能让他承受多久,那可是一双精明的充满智慧的眼睛!她用自己的严谨和正直衡量着他人的道德标准,对不符合自己严格规范的行为,她都会用沉默冷对来表达不满,这比任何的责难都更加有效;而且,她的“判决”一旦作出就无法再进行“上诉”,因为她作出的决定绝无可能再进行改变。但贝特曼不会觉得她有什么异常,因为他爱她,不仅爱她美丽的外貌——苗条挺拔的身材,凛然不可侵犯的昂首姿势——还爱她美丽的灵魂。在他看来,她的真实坦直、强烈的荣誉感、无所畏惧的态度,使她具备了他们国家的女人所能拥有的最令人艳羡的优点。他觉得她不仅仅是一个完美的美国女孩,在某种程度上,在她所处的环境里,她的优雅也是非常特别的。他能肯定的是,除了芝加哥没有任何其他城市可以造就出这样一个女孩。不过当想到自己将必然给她的自尊心带来致命打击时,他就感到极端痛苦,而再想到爱德华·巴纳德,一股怒火便在心中迅猛燃烧起来。

    但当火车驶进芝加哥,当他看到那长长的街道及两边的灰色房子时,他开始欢欣雀跃了。一想到美国和沃巴什县,想到那里拥挤的人行道、熙攘的交通及喧嚣噪声,他就有些急不可待——终于到家了!他为自己出生在美国最重要的城市而自豪。圣弗朗西斯科是个小地方,纽约缺乏活力,而美国的未来将取决于其经济发展的潜力,所以芝加哥必将以其位置的优越以及居民的活力,成为美国真正的首府。

    “我想我将活得足够长久,能够亲眼见证它成为全世界最大的城市。”贝特曼走下月台时心里想。

    他的父亲前来接他。父子俩长得同样高挑修长、身材匀称,有着同样精致、严肃的面容和薄薄的嘴唇。两人热烈握手后,一起走出了火车站。亨特先生的汽车在等着他们,两人上了车。亨特先生看到儿子用骄傲、欢快的眼神扫视着街道。

    “回来高兴吧,儿子?”他问。

    “我是这么觉得。”贝特曼回答。

    他的眼睛凝视着外面繁华的街景。

    “我想这里的车辆要比你的南太平洋岛屿多一点,”亨特先生问,“你喜欢那里吗?”

    “还是给我说说芝加哥吧,爸爸。”贝特曼说。

    “你没把爱德华·巴纳德带回来?”

    “没有。”

    “他怎么样?”

    贝特曼沉默了一会儿,他英俊、敏感的一张脸变得黯然了。

    “我不想说他,爸爸。”他终于说道。

    “那没事,我的儿子,我想你妈妈今天会开心的。”

    他们从卢普区繁忙的街道驶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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