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忠诚的乐迷。我知道现在好多人都两面三刀,当着面能把你捧上天,背地里把你说得狗屎不如。为了得到对于那支记录了我们青春印记和成长的喜怒哀乐的乐队的客观的评价,我进一步探听虚实:“你看过我们几次演出?”
乔巧喝了一口酒说:“我入学那年的迎新晚会上,你们唱了一首自己写的歌,叫《稻草人》,歌词我现在还能背下来呢。”说着便开始旁若无人地吟诵起来:
我伫立在麦田之间
渴望拥有灿烂的明天
身上穿着朴素的稻草
人们笑我愚蠢的外表
世间的凡事纷纷扰扰
却不使我为此烦恼
我并非没有头脑
也会像他们一样思考
我向往山的那边
听说那里总是蓝天
没有自由的双脚
我羡慕空中翱飞的小鸟
无法随心所欲地奔跑
依然会在某天摔倒
我看到雪花飞落
感到未来虚无缥缈
白云飘飘,我会慢慢苍老
阳光很好,就在这天跌倒
我说:“你记性真好,不学外语浪费了。”这次晚会我仍然记得,那天杨阳感冒,没法唱歌,我就客串了一回主唱。歌是五年前写的,当时我大二,对大学彻底绝望,萌发了退学的愿望,因为不知道退了以后干什么,只好继续留在大学里勉强度日。现在连我自己也记不清歌词,没想到却有人能完整地背诵出来。
“那天我正好带着随身听,就录下来了,后来打听到,歌是你写的。”乔巧说。
“惭愧惭愧,已是陈词旧曲,现在听了都臊得慌。”多年后再次听到当年写的歌,就像听父母讲述自己小时候尿炕的事情,既感觉可笑,又为自己曾有过这样的经历而不好意思。
旁边三个男生正在挥汗如雨地吃一份大盘鸡,一个比桌子小不了多少的盘子摆在中央,三人将T恤的袖子撩到胳肢窝,露出腋毛和胳膊上线条分明的肌肉,津津有味地啃着,骨头吐了一桌子,看得我自愧不如,甚是羡慕。我现在虽了(注:不行了的意思),顶多啃个鸡爪子,吃两块土豆,一盘宫保鸡丁都能把我吃撑着。在校生和毕业生的区别不仅在于饭量的大小,还体现在对卫生和环境的要求上。
服务员给这桌端上一盆酸辣汤,大拇指始终泡在汤里,直到放下汤盆,才从汤里拔出大拇指,皮肤明显比周围白了一块。如果是我,坚决会让饭馆再换一盆,但这三个学生毫不在乎,一人一大碗咕咚咕咚喝下去。我想后退几年的话,我也会拿起就喝,当年我连在食堂吃出肯定不是动物的指甲盖时食欲都丝毫不受影响,涮过手的汤又怎能浇灭我对食物的渴望。
饭馆里没开空调,只有一台电扇在工作,吃饭的学生汗流浃背,但高涨的食欲和热烈的言谈并没有受到影响,依然推杯换盏、添菜加饭。我待得实在难受,去开空调,老板不准,说现在才33℃,还没超过体表温度,用不着,但我还是按下启动键。还没回到座位,就听“嘀”的一声,空调吹风口的挡板又合上了。我回头一看,老板虽然远离空调,但手里有遥控器。
学校边上的饭馆虽然服务跟不上,却总能满座,主要取决于饭菜的质量。不是说这里的饭菜多么精细,那样反而不一定受学生欢迎,只有把准学生的喜好,才能挣到学生的钱。首先,学生都是二十岁上下,正能吃的时候,饭量和菜量一定要大,外面饭馆一块钱一碗的米饭顶多二两,这里就要换大碗,怎么着也得四两,别的地方用七寸盘盛菜,这里至少得是九寸的,狡猾点儿的老板可以用九寸盘装七寸盘的菜量,学生一看盘大,就爱来。其次,炒菜得油大,学生之所以不吃食堂,就是因为没有油水,经常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