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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社会心理学的角度来看,人与人之间发生关系的过程,就是彼此认知、心理交流和互为影响的过程。

    在谈判中,谈判者总是彼此首先积极主动地感知、认识、理解对方的生理特征、谈判动机、行为目的和心理定势,等等。谈判既然是人的一系列行为组成的过程,那么,谈判者必然受其心理活动的影响。

    各种不同的人聚集在谈判桌前,性格、气质、习惯、表情互不相同。表面上看,好像人们的行为显得杂乱无章、难以捉摸、不可思议,但在一个具有良好心理学知识素养的人眼中,则完全不是这样。他可以透过现象的迷雾,捕捉到人的行为所遵循的共同理智的行为方式。不管人们的行为或语言何等复杂,都是可以预测和理解的。

    通过仔细研究,可以发现人们行为中的各种可以预测的因素。这些因素都能向外界透露出某种信号。而捕捉这些可能影响谈判效果的信号,则是一个训练有素的心理学专家在谈判中的优势。故此,在谈判中运用心理学知识,会有助于谈判的成功。对于一个富有心理学知识和谈判经验的行家来说,他能一眼看穿对方的心思和对方可能采取的行动。

    当谈判者坐到谈判桌前,心理必然会发生相应的心理变化。举止、表情、言行是这些心理变化和心理活动的外在反应。这些反应有时是不自觉的,有时可能是故作姿态,以掩盖其真实的目的。当一个人丢了面子时,不一定都会不好意思,反而可能会微笑地望着你,以使你相信他不在意。但如果你细心观察,也许就会发现他没能完全掩饰去的一丝懊恼的痕迹。一个谈兴正浓的人被你突然打断,他很可能以许久的沉默来回报你。在谈判者这些表现的背后,可能潜藏着各种影响谈判的心理因素。细心的谈判者要随时根据捕捉到的这些外在的反应信息,及时调节谈判的气氛。谈判中能够沟通彼此信息的,不仅仅是语言符号,有时可能是非语言符号,比如说话的速度、音质、声调乃至面部表情、手势、体态等等都能传达出某种信息。同样一句话,说得缓慢、急促,还是粗声粗气;是商议恳求,还是颐指气使;是面带笑容,还是板着脸孔,所产生的效果是不大相同的。

    心理学研究表明,人的外在活动是传达内心世界的传感器。例如在谈判中,如果对方的脚尖在不停地点地,这可能是你说错了什么话的信号。当一个人神情紧张时,他可能面部肌肉紧绷,过分专注、强笑或者冷笑。咳嗽,有时并不是一种病理的反应。

    有的人情绪不安,想借此来调整一下情绪,有时也可能借此来掩盖说谎,或是一方对另一方的谎言或自负表示的一种抗议。而眨眼也不仅仅是一种使眼睛湿润、排除落入眼内的细小尘埃的保护性生理反应。当人们的情绪激动时,眨眼的频率就会提高。有时眨眼也被用来掩饰紧张等心理变化。人的许多内心秘密,还可能使唇角产生某些微妙的变化。例如,高傲的人常常不由自主地微撇唇角;一个满怀怨恨心理的人,唇角会明显地深凹;而高兴时,人们的唇角往往挂着一丝微笑;讽刺的笑和苦恼的笑,唇角也都会有细微的区别。

    培根在《论狡猾》一文中说:“与人谈话则察言观色,紧盯对方,此乃狡猾之一大要旨。诚如箴言所云:许多聪明人既有隐秘的心机,又有坦荡的神情。”老练的谈判能手既要学会观察,又要学会判断,才不会为假相所惑。

    谈判关系的行为主体是人,人是研究谈判的出发点和归宿。因此,研究富有主体意识的谈判者的自我心理,以提高谈判能力,是我们必须要探讨的问题。

    “自我”的构造、作用及其成熟的程度等构成了人的特点。这种“自我”的存在方式是谈判心理学所研究的重要对象。自我意识及自我存在的方式,是通过自尊心的维护和自我防卫机制所表现出来的。

    任何一个谈判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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