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妈正在厨房里做早餐。
远远我就闻到黄油酥皮的味道,令人垂涎欲滴。那是我最爱的奶酪火腿千层酥,妈妈的拿手绝活。她常说,就算在巴黎也吃不到这么好吃的croissant。我并没有去过巴黎,但是我绝对相信她。
洗漱完毕坐在餐桌前,冒着热气的红茶已经沏好,我从冰箱里拿出牛奶,再夹了一块方糖放进去。我很喜欢英国茶。有时候我甚至怀疑,这就是我最终决定去伦敦读书的原因。
“昨晚睡得好吗?”妈妈把一块刚烤好的千层酥放在我的盘子里。她用一只崭新的烤箱手套端着烤盘,手套上布满了红色的罂粟花。我死死盯着那只手套,上面的图案让我莫名地紧张,我似乎能感觉到在大脑深处,在看到那只手套的同时,某根神经突然间跳了一下。
“好看吗?我昨天才买的。”察觉到我的视线,她放下托盘,把手套脱下来递给我。但是我并没有接。
“好看。”我含糊地应了一句,拿起面包咬了一口,“才买的吗?怎么我好像在哪里看见过?”
“大概是店里的广告吧,这个牌子最近在促销。”她随手把那只手套扔在桌子上,转身去照看炉子上的咖啡。
“有可能。”我咕哝了一句,继续啃我的面包。千层酥非常美味,但是我却有点食不知味。我清楚地知道,自己并非是在哪个促销柜台上看到过那只手套,确切点说,是那个图案——血红色的罂粟花。我不止一次地在我的梦里见到它。它反反复复地出现,有时候是插在一个陌生女孩的发辫里,有时候则是别在一个人的衬衫领子上。
“你又做噩梦了?”妈妈把咖啡壶放在桌子上,用明显不赞成的神情扫了一眼我纯黑色T恤上面大红色的“VAMPIRE”标志和脖子上繁复的金属链,叹了一口气。“我早就警告过你,不要老熬夜看书!”
我大口大口地啃着我的面包,香脆的酥皮掉了一桌子。我并不打算反驳。她说那些奇诡的梦境都是我自己胡思乱想出来的,也许事实确实如此,但是我喜欢我的那些梦。因为在梦里我是一个无所不能的人,我是魔鬼的女儿奥黛尔。我比现在还要美貌十倍,我拥有不朽的青春,我会很多关于飞行的魔法,我还有一位优雅帅气的吸血鬼伯爵做恋人。
最后这一点一定是地球上全部少女的梦想。我就着奶茶使劲咬着我的酥饼,只希望我的梦境成真。
早餐之后,爸爸开车送我们去机场。路上他和我妈两人连番轰炸,不断叮嘱这叮嘱那,听得我耳朵起趼。其实除了那些胡乱的梦境和想象之外,我还算是个挺乖的女儿。从小到大,我一直都是学校的优等生,从未卷入过任何是非风云。当然,这并不包括我手上无时无刻佩戴的无数银骷髅戒指和永远斑驳掉色的黑色指甲油。
机场离别的时候我没有哭。其实也不过就是十个小时的飞机,并没有那么远嘛。高中时候我有个朋友家在外地,每次回去探亲坐火车也要十个小时,还不是一样活得有声有色。于是我再次拥抱了父母,最后一次听他们念叨我早已烂熟于心的各种注意事项,然后把旅行包甩过肩头,挺起胸膛,头也不回地走向了登机口。
我费了一番周折才找到我的座位。不过更费劲的是把我硕大的旅行包举过头顶,塞入那个已经满得要溢出来的行李架。我好不容易做完这一切,舒了一口气坐下来,从手袋里抽出一本厚书,是安妮·赖斯的《血与黄金》。我翻开书签,看到吸血鬼马瑞斯已经离开拜占庭来到了威尼斯。
我和他一起走过那些精美绝伦的广场和回廊,看到柔紫色晚霞的光反射在圣马可大教堂,柱顶的翼狮俯视着翡翠一般碧绿的海面,灰鸽和白色的海鸥在天际间飞翔。直到乘务员开始送餐的时候我才回过神来,抬起头,小窗板外面雪白的云层刺得我眼睛生疼。我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