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张爱玲
扫眉才子女相如,梦里红楼景色殊。
早辨名貂联狗尾,渐疑顰黛幻仙姝。
云垂海立惊真本,鲥骨棠香恨佚书。
夺取狱神五六稿,鸿濛重启复还初。
我想写写张爱玲。
我写她,不是写她这个人,比如说生平传记,创作品位,等等。我没有资格写这些;我是想写她的“红学”特色与文学眼光,审美天赋。
我与她并世同时,而无文缘字契,她生前我毫无想要了解她的意愿,她逝后我才后悔未能早些研求她的“红学”见解。我有什么资格来写她?真是不自揣量,斗胆妄作。
但我忽萌此念,也不是全无夙因,只凭漫兴。我是才华智慧的崇拜者,尤其是倾倒于曹雪芹所说的“正邪两赋而来”之人,“其聪明灵秀之气,在万万人之上”的才男才女。可是这样的人,平生所历不是“不多”,而是极罕。这使我常以为恨事。后来,终于自言自语:若论真才女,张爱玲其庶几乎?未见第二堪与比肩者也。
这就是我想写写她的夙因。
她的生平,知人论世,有她令弟所作《我的姊姊张爱玲》,无庸更作“隔壁”的局外之谈——也非我的兴趣之所在。我所要写的,限于“红学”这一个面。
我对张爱玲其人,一无所知。这是因为我喜欢古代名著,只看那么多名著已然看不尽,哪儿有时间精力来注目于一位当代作家,何况她早已流寓海外,更无任何沟通联系的因缘机会——这样说,还不对,该说是我根本没有想要了解她的念头和愿望。直到1987年在美国威斯康辛大学做客,撰写《红楼梦与中华文化》一书时,女儿代为跑到图书馆去借《世说新语》,她看到了张爱玲的《红楼梦魇》,翻看了一下,觉得有些价值,就一并借了来。我方知她也是一位研“红”的作家。
但是,说来难以置信,直到是年的秋天,离美回国之前,我并未认真看它一下,而临收拾行装时,就将它还与图书馆了。
就是说,我对她的“红学”缘分可谓极浅极薄,书已放在案边多时了,竟不一观,这连“失之交臂”也不能相提并论——也许用个“宝山空入”徒手而归的典故,倒还稍觉恰切吧?
也许会有提问者:为何竟不一观?其原因有二:
第一,我一看《红楼梦魇》这个书名就感到十分讨人憎嫌:什么“魇”?把雪芹的这么一部宝书竟然安装上如此一个丑恶的字眼,引起我们什么样的情绪?极不喜欢,就从这儿也不大想打开书看上几眼。
第二,后来勉强取在手中粗览其目录内容时,知道主要是一部版本研究,而那时我正忙于撰稿的主题,恰好与版本的“纠缠”问题离得最远;我不想分散精神力量——假若一看她的版本论点,还不知要引动多大的“争论”麻烦,又加上我翻到一页上,忽见她对拙著《红楼梦新证》加以“大杂烩”的评语,觉得这个人可有点儿狂气太甚,拙著是第一个提出脂砚斋评三真本这一命题并做出初步研论的拓荒者,“大杂烩”应如何成为“小纯碟”?还闹不清她的高见……,于是就合上书,心说等以后有机缘再决此案吧。
那么,质问者会诘难了:既如此,为什么又要写写人家的“红学”呢?
其实这个答案不难:此一时也,彼一时也,岁月推迁,机缘凑泊——从1987年到如今已是17年过去了,人对事情的看法想法都会循时而变,异境乃迁,可以与往昔有所不同,这又何足奇怪耶?
我现今对她非常敬佩,认为她是“红学史”上一大怪杰,常流难以企及。写写她,十分必要,有利于学术的发展迈进。
她给自著小说所绘人物像,充分流露出一种英俊之气,是我所仅见的画像高手,令我折服。可见她绝非一个作家之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