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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实说,你还是得承认,米涅·渥特丝这家伙果然真的挺厉害的,有她非寻常类型小说家等所能及的一套。《魔鬼的羽毛》这本书,对一直读她小说、习惯而且预期她狂暴一击的人而言,这回可能会相当惊愕,一种感觉不坏的惊愕——不是暴力没来,它照样约好一样地现身,但形态因书写视角忽然拉开而产生了有趣的变化,其功能和意义也因此大大不一样了,暴力不再是收场的高潮,不再像瓦格纳乐曲般的震撼结束,事实上正好相反,它成了开始,成了个轻巧(没有错,我们这里用的是轻巧一词)的转折。渥特丝笔一滑,整个世界豁然柳暗花明地展开,所有人像解了魔咒似地由一尊尊石像开始动起来,也有了表情、笑的能力和彼此招呼谈话的能力,时间也才开始又动起来,复原了它的流水节奏,如小镇中心的喷水池又重新喷洒起清凉舒服的水花。这里,渥特丝居然把个凌虐、强暴、屠杀的跨国疯子罪犯,写成了童话《睡美人》故事里的王子,刀锋一吻,整个世界瞬间一起醒了过来。

    我们仿佛看得到渥特丝狡狯而且满足的笑容。

    很可惜这部分我们只能如此节制而且密码化地讨论,这是推理性小说最森严不人道的守则。但也许,我们可因此看一下小说中的时间景观及其意义,这上头《魔鬼的羽毛》一书颇为大胆,也有一定程度的特殊表现。

    之前我们讨论过,渥特丝这个暴力分子愈来愈倾向犯罪小说,但其实小说隐藏的结构布局仍是英式的、高度控制性的。大体上而言,犯罪小说因为有其写实的负担,不方便太改动时间的现实正常节奏,它最常做的是快转放映般地把时间整个调快,好得到某种追逐惊悚的效果,倒不在节奏的基本松紧急徐这上头动太多手脚;英式古典推理的时间则是纯戏剧性的,门一关窗帘一拉,没有天光没有市嚣人声,封闭空间里人首先丧失的便是现实的时间感,要快要停要进要止,悉听说故事的人方便。而也许又跟它书写的形成年代以及彼时人们的时间感有关,那时候人们可耐心多了,反正晚饭后炉火边真的也没太多事可做,所以急什么呢?这就是英式推理好整以暇的所谓布局,时间被晾在一旁,得等所有该到的人、该有的布景什物全一一摆置妥当,才获准重新启动,这绝对是人类小说史里最贵族、最恣意使用时间的书写方式。

    但也没有人像渥特丝《魔鬼的羽毛》这么干的不是吗?在这本小说中,她整整拦住时间达三分之二的篇幅,一步也不让故事往前走。当然我们可以理解这是滂沱大雨沛然洗下来之前的持续加压过程,但老实讲读小说的人真的已完全分不清了,所谓压力究竟来自她苦心安排的暴力以前所未有的迟缓脚步一分分近身呢,还只是我们自己单纯的封闭性缺氧。我们只能说,渥特丝对待她的读者,还真像书里头的王八蛋麦肯锡对付第一人称的女记者康妮一样,绑架她,把她关入小小牢笼里还蒙住她眼睛,定期押她出去凌虐一番。“我只对脚步声产生依赖。我渴望听见脚步声,因为怕自己会被弃之不顾慢慢饥饿、脱水而死——却又畏惧脚步声,因为这表示我会被押出牢笼。”

    这样的不人道的小说布局方式是否已构成犯罪行为我们再说,但一般来说很难是匀称的、均衡的。惟奇怪的是,等我们读完《魔鬼的羽毛》全书呼口大气,我们却又觉得合理、自然,没什么头重脚轻的结构性问题。

    我个人一直这么觉得,渥特丝的小说有某种奇特的暧昧性,闪烁于极通俗极典型和极个人极风格这看来全不共容的两个极端,问题是她并非调和地站在中点,而是惟恐天下不乱地把这两端更往外推,仿佛推过了腐烂的恶臭阶段便成了有机的黑色沃土。再举一个实例,像《魔鬼的羽毛》书中康妮这个角色,当然是很基本的“被害人/破案者”两重合一角色,这在后来的推理小说因兼具某种合理性和趣味性十分好用遂发展成为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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