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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实说,这部《回声》才是我个人阅读渥特丝小说的第一本书,但因故没有念完,我当时所知像一则出版社吊读者胃口的广告介绍词:在伦敦的高级住宅区里,也就是说全世界最富裕的城市之一里最富裕的地点之一,居然饿死了一名流浪汉。之所以说“居然”是因为:一、在这个举目都是有钱人的地点,随随便便都能讨到吃的或钱,别种死亡还可思议,怎么会有人饿死?二、流浪汉陈尸的车库里就有储藏食物的冰柜,若说他没发现以至于饿死便也罢了,偏偏冰块部分又有被动过的痕迹。三、就流浪汉的习性而言,他们一般都有固定的游荡觅食范围,他为什么会跑到这里来?四、该流浪汉两手手掌都有严重烧炙过的痕迹,指纹部分完全被破坏,无从由此追踪他的身份,他是否有不为人知又想湮灭的不堪往事?

    然而,疑点归疑点,流浪汉毕竟只是个流浪汉,我们晓得,在纽约、巴黎、伦敦这些流浪汉已成固定族群的现代大都会中,每年尤其是冬天,各种原因死去一批这类无家可归的可怜人,已成例行公事,连掉泪都可省下来,更何况又没有明显的他杀嫌疑(这使我们想起台湾某电视频道名主播说的:“这件惨绝人寰的分尸案可能有他杀的嫌疑。”),当然也就很快从新闻下档不了了之了。

    之所以败部复活,是因为一名奇特的记者坚决地涉入这件事——这是一个左翼杂志出身,如今栖身一个煽色腥的小报,于是更加愤世嫉俗的不快乐知识分子。流浪汉在高等住宅饿死,不仅是个鞭挞社会的缺口,更是个充满犬儒嘲讽的象征,于是他决心探入两个对比强烈却又被莫名勾连起来的不同世界:一个是有钱有闲却满是腐朽气息的有钱人世界,一个则是如蜉蚁般朝生暮死的流浪汉世界。

    我的初阶段阅读就到此暂告一段落。

    一个笨问题:如果不是鬼使神差,正好有这么一个有着奇特心思的人坚持涉入,那又会是个什么光景呢?

    答案是:那大家就没戏唱了,不仅没有了渥特丝的这本《回声》,绝大多数的推理小说也都荡然无存了。事实上,这正是推理小说一直吊诡存在的一个令人不寒而栗本质,在书末圆满破案的同时,我们很容易也想到,要不是这个人有如此异于常人的聪明、敏感、决心或正义信念,甚至不惜个人荣辱乃至于生命身家安全一搏,在“正常”的状态之下,我们如何能得知事物的真相呢?

    也就是说,推理小说似乎有意无意间指出,太多的真相,尤其是事关骇人罪恶和社会正义的必要真相,其实是不绝如缕,连啪哒一声都没有就会断的,尽管我们社会层层叠叠设置着各种调查发现的机制,包括司法系统和传媒,但它们通常不会自动去发掘,它们会放由这些事自然消失,或更糟糕的,促使这些事快快消失。因为这些机制是为着所谓“社会大众”而不是某一个单一受害个人而设置的,如果这个单一受害者的真相,并不符合社会大众的想法和利益,从结构性来看,这的确可以是“不干它们的事”。

    要稍稍解释一下的是,这里所谓的“不符合社会大众的想法和利益”,指的不单单是尖锐性的无关、冒犯或威胁到社会掌控者所代表的主流利益和价值,从而遭到抵制或惩罚,就像你触犯李登辉或国民党会被查账、监听、围剿、乃至于调查司法人员找麻烦要你知难而退;更心平气和包括你我一般平民大众的基本人性想法,社会大众一般不会刻意去抵抗真相的揭示,社会大众最常见的只是没兴趣和遗忘,比方说他们宁可关心吴绮莉肚子里的小孩是不是成龙的,或记得哪个小明星又出了本清凉写真集云云。

    因此,这么说不是指控,毋宁是一个简单的事实陈述,也正因为只是事实陈述,所以常常令人更头大甚至灰心——我个人一直认为,这是现代社会,尤其是奠基于复杂大城市生活的现代社会一个难以撼动的本质,因为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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