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棋即使领先也不让步,总是用最强手攻杀,这说明了他的棋尽管脚步轻快,却厚实有力,在“轻”和“重”之间有种奇异的、学不来的均衡和面面俱到。

    我在想,在小说的世界之中,可有谁最像吴清源的棋,脚步轻快却同时厚实无比呢?我想到的是加西亚·马尔克斯,另一个你不敢相信还会再有的天才。

    快,就是这个环节的勾联,让我在读这本《玻璃钥匙》时,心思飞到了吴清源身上。

    《玻璃钥匙》写成于一九三一年,紧接在《马耳他之鹰》后头,可以肯定这两年就是汉密特小说最巅峰的时日——因为这老早已成定论,《玻璃钥匙》和《马耳他之鹰》正是他一生最好的两部作品。

    我记得我在《马耳他之鹰》的引介文字中,特别谈到汉密特了不起的小说技艺和说故事能力,这段话是,“这是典型汉密特的漂亮手法,在短短不到十六页的文字,两桩相互牵扯的谋杀案,两名毫不勉强的被害人,遗孀和警方分别以完全抵触却各自合情合理的理由,皆怀疑他(《马耳他之鹰》的私家侦探山姆·史贝德)杀了人(不同的人),而在同时,我们也立刻清晰掌握了史贝德冷酷毫不在意的性格,以及他复杂暧昧的人际关系。干净、明快且面面俱到层次分明。”——如果要用最简单的字来形容,那就是个“快”字。

    同样的,在这部《玻璃钥匙》之中,尤其是最前头两章,我们又得以再次见识到同样水平的漂亮演出——也正是这个“快”字,让名推理史家朱利安·西蒙斯赞叹不已,即使到事隔五十年后的今天,西蒙斯仍一往情深相信汉密特依旧是冷硬小说史上第一名的作家,没人超越。

    但秉性公正的西蒙斯却也同时指出,汉密特的快手法快脚步也不免带来点小小副作用:他特别指出小说中三个不尽周延之处,虽然还不至于构成破绽,但总是有点遗憾(很抱歉这里我们不能言明,以免揭露案情)。

    是的,脚步太快,棋形便免不了有薄味。

    快,本身是价值吗?

    卡尔维诺很认真地思考过这个问题。这个问题的意思是,以吴清源的围棋来看,如果下棋的真正目的只在于赢棋,快,包括思考落子的快速和棋形的轻快,是否直接有助于这个最终目的的实现?否则,它可能只是“轻率”“鲁莽”“躁进”的同义词罢了。同样的,以小说来看,其最终的输赢显然在于,这究竟是不是一部好小说,快,是否能保证这是一部好小说?或退后一步讲,是否较之缓慢更有机会成为一部好小说呢?

    显然不见得。

    因此,思虑慎密到无以复加、且兼具天秤座喜好两端保持平衡的卡尔维诺,尽管把“快”当成是留赠给下一轮太平盛世仁人君子的六份心智礼物之一,但他还是老实承认,在小说的世界里,快或者说迅速,并不好说本身就是个价值。毕竟,从思考书写的角度来看,一篇落笔如行云如流水的小说,未必胜得过一篇深思熟虑的小说;而从小说本身的时间和节奏来看,那更是各从其类,叙事时间可以是滑翔的、灵动的、跳接的、瞬间如向晚的夜空星图般通过某种奇异的联系,忽然全出现在你眼前,也可以是延后的、循环的、甚至静止的、宛如挟带着山风海雨沉沉无密缝地向你压来,所以卡尔维诺说,“一个故事即是一个根据它所涉及的时间幅度的操作,即是一种在时间的流程中施展法力的幻术”。

    比方说,在这些时间的梅林魔法师之中,托尔斯泰是快的,陀思妥耶夫斯基则是慢的;海明威快,而福克纳慢;冷硬王国里的两大宗师,汉密特奇快无比,而钱德勒则经常性地静止沉思下来。

    美国大联盟棒球有个总教练这么讲过:“有时候你用老将能赢球,用新手上阵也能赢球,只是后一种赢法让总教练看起来像个天才。”

    尽管无关胜负,快却经常有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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